时事

纳吉:修正婚姻法令
解决配偶改教争议

纳吉颁发纪念品给一名女商人,由罗丝玛(右)见证。

(布城25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宣布,内阁同意在下季国会提呈修正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规定民事法律下注册的婚姻必须依据民事法解决,以解决配偶改教引起的争议。他说,他与副首相及内阁成员已同意这项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法案,法案将会由内政部负责提呈。

他今午主持全国妇女是庆典仪式后,宣布政府这项决定。



出席者包括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及3000名来自各领域与组织妇女。

纳吉说,修正法是依据三项原则,第一项原则是任何一方在民事法律下注册的婚姻,都必须要民事法庭解决婚姻的问题,以确保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获得保障及维护。

“第二项原则是依据公平与公正,修订后的法令提供配偶双方机会,在民事法庭解决婚姻的问题后,才继续他们各自生活方式,包括再婚。”

他说,第三项原则是解决现有配偶改教下,民事法庭与回教法庭引起的冲突。

“法令修定后清楚的阐明,配偶改信回教前婚姻,必须依据在民事法律下登记的婚姻在民事法庭解决。”



他说,若是改教后的婚姻问题,则通过回教法庭解决。

针对性侵问题,纳吉也宣布成立特别的工作队,详细的探讨性犯罪问题,尤其是涉及儿童的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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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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