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纳吉:1MDB与子公司
豁免所得税和股息10年

(吉隆坡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和其全权拥有的子公司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7(3A)条文下,从2010年起获准豁免所得税和股息达10年,豁免也包括房产盈利税。

不过,他说,税务豁免并不包括Edra环球能源有限公司和它相关的子公司。



他昨天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的书面提问时这么说。

提到1MDB缴付的公司税,纳吉说,1MDB在2013年共缴付1亿9905万8000令吉的公司税,2014年则付了2亿1291万1000令吉,2015年是2亿5916万8000令吉。

“1MDB在 2016年则因为脱售Edra能源公司,因此,连同2017年暂无相关缴税记录。

重组后只雇本地员工

针对1MDB在2013至2017年期间所聘请的员工人数,他说,1MDB于2013年共有72名员工,包括1名外籍员工;2014年则有77名员工人,其中2名为外籍员工。



“在2015年重组计划后,1MDB都是雇用本地员工,人数是35人、2016年是17人,目前只有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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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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