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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屋疑遭人恶作剧纵火
3大马女子险困火海

组屋单位起火冒烟,3大马女子险些受困火海。(图:新加坡《新明日报》)

(新加坡15日讯)组屋单位疑遭人恶作剧纵火,两空姐和一女工程师险些困火海,因吸入浓烟送院,警方展开调查。

这起火患发生在今早6时许,地点是淡滨尼第21街第240座组屋5楼的一间单位。



读者郭小姐(30岁)告诉新加坡《新明日报》,她今早6时30分去上班时,看见对面组屋冒起滚滚浓烟,强烈的烧焦味扑鼻而来。

3女子因吸入浓烟送院

“我看见消防员破门救出三女郎,当时走廊都是浓烟,场面惊险万分,现场有至少两辆消防车和多名消防人员,近30名居民都被疏散到楼下。”

据悉,单位起火时,三名来自马来西亚的女郎在屋内,相信是家门遭人纵火。她们因吸入浓烟送院,三人年龄分别是19岁、24岁和31岁,其中两人是空姐,一人是工程师。

警方受询时证实,今早6时35分接获通报,三名女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救治,调查目前在进行中。



民防部队表示,民防人员强行进入单位内救火,用一支水枪扑灭火势,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中。

警方已将案件归为恶作剧纵火处理。

根据新加坡法令,恶作剧纵火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入狱最长7年,并可另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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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

在安顺市会礼堂放烟花酿灾 兄弟控拥爆炸品与纵火

(安顺22日讯)安顺市议会通风礼堂火灾事件的两名嫌犯,今早被控上法庭,哥哥史帝温(24岁)在推事庭被控非法拥有烟花,弟弟杰申(19岁)在地庭被控纵火,两人皆否认有罪。

史帝温随后获女推事批准以3500令吉保释,杰申则获地庭法官批准以 3000令吉担保,两宗案件皆定在12月20日过堂。两人代表律师为芙芝拉。

安顺市议会礼堂本月3日晚有人租用礼堂庆祝生日,因宾客在礼堂内燃放烟花引起火灾,导致礼堂前端屋顶天花板被烧毁。

警方事后逮捕了两名兄弟协助调查。

史帝温是在1957年刑事法典第8条文(非法拥有爆炸物品)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杰申则在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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