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经理身中5枪大命不死
警查是否关联死亡恐吓

怡克伟士董事经理拿督斯里林景清(左三)与阿马星(右)一起派发开斋礼包给驾驶者。

(吉隆坡30日讯)昨天在隆芙大道身中5枪大命不死的男经理,曾接获死亡恐吓,因此,警方将调查是否与这起枪击案有关。

据了解,目前伤势已稳定的伤者刘益祖(译音),4年前曾报案称受到死亡恐吓,成了警方调查的其中一条线索。



当年,伤者与一名女子相恋,后者当时的丈夫拨电扬言要杀死伤者,甚至恫言索性大家同归于尽。

不管怎样,伤者较后还是与这名女子于2013年结婚,今育有8个月大的孩子。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马星今早到淡江大道峇都收费站为“安全行动9”主持推介仪式后,受询时说,警方将向伤者妻子及友人录取口供,并将从桃色和生意纠纷等角度调查此案。

警方已有眉目

询及现场是否有闭路电视及是否已掌握枪手身分,他说,现场前方有闭路电视,但未操作;无论如何,警方已掌握一些眉目,相信破案指日可待。 



昨早约9时,这名40余岁的经理从八打灵高原的家独自开车出门,准备前往白沙罗上班,不料在隆芙大道朝隆市方向第3.5公里处遭两名华裔枪手狙击。

枪手向他的车连开6枪,结果,其中5枪射中他,但他还是坚持把车停在路旁,并下车使用手机致电友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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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闯屋恐吓前生意伙伴 拿督商人认罪罚款5500

(加央5日讯)一名拿督级商人因与前生意伙伴在商业合作上产生争执,擅自闯入对方住家并进行恐吓,今日在法庭上承认罪行,并被判处罚款5500令吉。

现年63岁的被告奥斯曼,今日在妻子和子女陪同下,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罪。

首控状指奥斯曼于去年8月29日晚上10时23分,未经允许闯入位于亚娄督京巷的民宅,触犯刑事法典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奥斯曼对此罪名认罪,法庭判处他罚款2000令吉,或选择监禁6个月代替。

次控状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以恐吓语言威胁屋主,违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奥斯曼对此项指控也认罪。

辩方律师阿兹拉代表被告请求轻判,指奥斯曼为初犯,且已认罪,节省了审讯时间。同时,他患有哮喘和经络疾病,且需负担妻子与四名子女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

推事安娜罗莎娜判处奥斯曼在次项控状上缴付3500令吉罚款,或选择监禁8个月代替。奥斯曼随后依法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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