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网上诋毁柔公主
男子被捕

(新山17日讯)一名25岁男子昨日通过社交媒体Instagram,发表恶意言论诋毁柔州王室与柔佛公主东姑阿米娜,当天即遭警方逮捕。

柔州王室理事会昨日宣布喜讯,东姑阿米娜将于8月14日嫁给荷兰平民丹尼斯莫哈末,同一天就出现上述诋毁事件。



柔州总警长拿督斯里旺阿末昨晚11时54分发文告说,警方昨日傍晚约6时接获相关投报。

“同一天内,柔州警方在森美兰警方配合下,在该州暗邦岸逮捕25岁嫌犯。”

旺阿末指此案援引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民众受促善用网络与社交媒体,别散播不负责的言论。

反应

 

言论

什么都不能说吗?/黄子伦

在2019年,中国艺人杨幂控告网民诽谤,双方闹上法庭后流传了一段法官训斥双方的录音,其中一段相当有意思。

该网民认为杨幂和刘恺威结婚后对外宣传他俩婚姻生活有多么甜蜜,借此赢得一些商业利益,之后却为了这些商业利益而拒绝承认两人已离婚。这让这名网民觉得非常虚伪而在网络批评杨幂,没想到被杨幂控告诋毁侵权。

法官当场就问杨幂代表律师是不是拒绝对外承认已离婚,后者无法否认,而法官马上训话:“公众人物的事实和行为出来了,你不能让百姓什么都不能说,明白吗?”

评价名人很平常

此外,法官还补上一句:“这个评论是有限度,而是由我来判断,别一脑子觉得什么话都是诋毁,什么话都不能说。”

法官以上这段话可以说相当有意思,因为公众人物被大众评价是一件平常事,有些公众人物不能为了维护形象而不惜使用法律来恐吓他人不许批评,虽是常态,但也是滥用法律资源而且过于霸道,就如以上杨幂控告该网民的戏码。

有一些关于中国法律的讲解影片也很有意思,讲述要是民众在商店使用冥钱买东西能不能构成“使用假币罪”?该律师分析,“使用假币罪”条文表面上是不允许使用假币,可是条文核心精神是为了维护货币的权威地位。一个民众使用冥钱买东西是不会损害货币权威,只会有娱乐效果,因此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那么,如果民众模仿货币作画,并且把这些作品在家展示,会不会构成“伪造货币罪”呢?同样地,该律诗分析,这就要看这些作品的素质,如果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真货币,就不构成“伪造货币罪”,如果作品素质是达到以假乱真的水平,就会构成“伪造货币罪”。判断方式也和上述的“使用假币罪”一样,就是看有没有损害货币权威。

诋毁效果值得商榷

当然,以上是中国法律,相信和我国法律会有些出入。不过,我认为,其中道理是值得深思。的确,网民不负责任地批评公众人物是很糟糕的,不过当事人也要斟酌自己把对方告上了法庭,是不是有点小题大作,而且会给大众留下什么印象。

何况很多网民在什么地方批评公众人物并无讲究,在茶餐厅里高谈阔论可能有诋毁动机,但未必构成诋毁效果,因为没多少人把这些茶余饭后当作是事实。

网民在社交媒体里取名时可以不使用真名,那么在该平台里冒充某公众人物发言,是否会构成诋毁效果,也值得商榷。

总而言之,公众人物可以任意调用法律资源,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大众心中那把尺并不受法庭判决影响,尤其被迫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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