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聋哑嫌犯今被控伤人谋杀5罪

38岁聋哑嫌犯面对5项控状。

(吉隆坡18日讯)涉嫌“抢劫纵火杀祖孙4人案”的38岁聋哑嫌犯,于本周二以谋杀罪及用武器致伤他人罪被控上庭。

幼女没涉案



雪州刑事调查组主任法迪尔高级助理总监今日受询时证实,警方已将此案的调查报告呈给总检察署,对方指示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及324条文(以武器致伤)将嫌犯提控上庭。

“在总检察署指示下,警方将援引以上两项条文,共5项控状,将嫌犯提控上万津法庭。”

另外,警方证实老死者幼女并没涉及此案,希望外界别再揣测她是嫌犯同党。

瓜冷警区主任阿兹占助理总监说,传言指老死者幼女事发时人在现场,但经警方调查证实,该女子与此案无关,也不知道嫌犯干案。

讨钱还债不遂下毒手



瓜冷副警区主任卡马阿里芬指出,警方确认嫌犯是因欠下大笔债务,向老死者讨钱还债不遂,才对4人痛下毒手。

针对嫌犯为何会欠下大笔债务及是否因欠下赌债或讨钱买毒品时,卡马阿里芬以案情需保密为由不回应。

这宗命案于本月13日清晨5时30分,在雪州丹绒士拔新村海边路某木屋发生。4名死者包括谢地南(73岁)和妻子林爱惜(68岁)、孙儿谢增希(10岁)和谢源彬(3岁)被杀后,遭凶徒放火烧屋毁尸。

另一名12岁孙儿躲在厕所逃过一劫,目前受警方保护,并接受心理辅导。

警方较后在吉隆坡甲洞中央花园一店屋逮捕38岁聋哑嫌犯,嫌犯也是两名老死者幼女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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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申请留院观察被驳回
聋哑嫌犯控4谋杀罪

身穿囚衣的江长兴(左)被带上庭时,企图躲避媒体的镜头。

(瓜拉冷岳25日讯)推事庭今天驳回轰动全国的“杀人放火烧死祖孙4人案”38岁聋哑嫌犯,接受精神病学观察的申请。

推事依萨说,被告江长兴(译音)在法庭处理案件时精神状况正常。



“被告在法庭的行动没有不正常或者出现错乱。我需要被告更多的精神状况背景,以考虑(律师)提出的申请。”

推事强调,一般上,若被告在法庭出现精神异常,法庭才会考虑把被告送往检查精神状况。

推事过后择定今年3 月8 日过堂,以便等候化验报告及辩方所需的文件。

早前,被告代表律师林清发(译音)在开庭时,要求法庭允许其当事人接受一个月的精神状况观察,因为他怀疑其当事人患上严重的幻觉,认为有人一直在耳边说话。

陈耀龙(右)与家人,到直落拿督推事庭聆讯。

曾试图从4 楼跃下



“据其家人说,被告曾试图从4 楼组屋跃下。”

他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 (3 )条文,要求法庭允许其当事人接受一个月的精神状况观察。

另外,被告早前被提控时,由于他是聋哑人士,无法对宣读的控状作出回应,推事才择定今天安排适合的手语通译员。他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内容。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302 条文下,面对谋杀祖孙4 人的4 项谋杀控状,以及一项刑事法典324 条文持武器伤人罪名。

控状指他于2017年12月13日凌晨约4 时至5 时,在丹绒士拔海边路一间房屋内,谋杀73岁的华裔男子谢地南和其妻林爱惜(68岁)、谢林两人的孙儿谢增希(10岁)和谢源彬(3 岁),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02 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案件主控官为努鲁纳迪雅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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