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至警方调查结束
Grab司机被暂停召车服务

(吉隆坡15日讯)涉嫌攻击年轻女乘客的30岁Grab司机被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暂停其电子召车服务,直到警方调查结束为止。

阻续载人保障乘客安全



公交会发文告指出,此举是阻止对方继续载人,同时避免他转到其他电子召车服务公司服务,以保障乘客的安全。

“若有任何司机及陆路公共交通业者犯下刑事罪行,公交会是不会妥协的。

公交会也指出,将会确保采取迅速行动,铲除有关不当行为。

涉案的Grab司机被指驾着一辆黑色丰田Vios轿车在蒲种再也某组屋楼下载了女乘客后,打算从蒲种再也前往隆市时代购物广场,而女乘客在路途中表明要通过旧巴生路前往目的地以避开收费站。

然而该司机指自己不熟悉路线,只能使用卫星导航从莎阿南大道前往,而双方最终也无法妥协。 



乘客表明要取消服务及另叫其他司机,便从该轿车步出,并用力关上车门,而司机随后步下车责骂她,接着挥拳殴打其脸部,后来被医生诊断为鼻梁骨被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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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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