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指为偷车贼遭扣
残友告警方胜诉

(加央29日讯)被警方误指为偷车贼而遭扣留7天,一名残疾人士及友人起诉警方及政府获胜,各获赔偿13万5000令吉。

46岁的残疾人士卡马鲁及其友莫哈末阿马鲁丁(25岁)是在去年5月通过民事诉讼起诉警员胡斯兰、玻璃市总警长、警察总长及政府。



他们的代表律师苏巴马廉向媒体表示,法庭认为警方是在无理的情况下扣留这两名人士,所以作出上述宣判。

法庭也谕令答辩方负责2万令吉堂费。

卡马鲁是在2012年5月21日通过拍卖行,买下一辆车牌号码WES6525的普腾将相车子,这辆车子是大众回教银行拥的,并由Too Management控股公司负责拍卖。

卡马鲁当时是以1万2800令吉买下这辆车,并付了1400令吉订金,但他过后被告之,汽车的引擎已被更换但引擎编号仍一样。

他过后发现,该车的引擎号码与警员胡斯兰所拥的汽车引擎号码一样,于是就通知胡斯兰有关引擎号码相同的事,但胡斯兰当时没告诉他,其车子已被偷。



而当他与莫哈末阿马鲁丁于2012年7月12日到加央验车中心验车时,被多名警员扣捕,并指他们是偷车贼,然后把他们押到加央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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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台老妇“与梁朝伟订婚”急欲汇款 银行警方合阻交友骗局

(台北2日讯)台湾一名老妇被爱情冲昏头脑,以为自己“即将与香港男星梁朝伟订婚”。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69岁阮姓老妇因而前往附近银行,急着要向“梁朝伟”垫付赴台住宿的酒店费用共新台币17万元(约2.3万令吉)。所幸银行职员意识到阮姓老妇即将坠入交友骗局,与接报到场的警员合力劝阻老妇汇款。

据报道,台北市警方松山分局中仑派出所日前收到银行求助称,该辖区内有民众要转帐17万元巨款,怀疑可能是诈骗。

警员到场后,阮姓老妇自称在香港认识“梁朝伟”的经纪人,并与“梁朝伟”朝夕聊天后日久生情,因“梁朝伟经纪人”近期急需处理“男星”来台住宿费用,请求阮帮忙先汇款17万元,来台后再返还。阮还宣称“与梁朝伟已有婚约在身”。

在银行职员关怀提问后,阮又改称要“提领现金,购买价值17万元的苹果公司礼品卡”。警方当场要求阮姓老妇拨打“梁朝伟”与其“经纪人”电话,皆无回应,于是不断劝说这是常见的“假交友”诈骗手法,最后阮总算放弃离去,惊险守住存款。

当地警方提醒,诈骗集团时常以各种名义行骗,公众若接获可疑电话或发现异常情形时,务必保持冷静、细心查证,立即拨打台湾“165反诈骗专线”或是警方110专线,以免因一时慌张乱了方寸,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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