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猥亵5男学生
男训导主任不认罪

被告(右)在庭外与胞兄短暂谈话。

(古晋9日讯)涉嫌在学校猥亵男学生的男训导主任今日在古晋地庭被控猥亵及非礼5名年介10到12岁的男学生,共面对14项控状的他皆不认罪。

被告赖志昌(译音,37岁)被控于今年5月至8月期间,在西连微型华小明源小学担任训导主任时,在学校办公室、课室及储藏室内分别威迫学生为他口交、将舌头伸进学生嘴巴、非礼及企图非礼学生。



被告在涉及第一名受害学生(11岁)的罪行中共面对6项控状,包括在课室威迫该学生为他口交及触摸学生下体。

被告在涉及第二名受害学生(10岁)的罪行中,被控在课室内触摸学生下体;涉及第三名受害学生(11岁)的罪行中则被控4项控状,包括在课室触摸学生下体及将舌头伸进学生口里。

涉及第四名受害学生(11岁)的罪行中,他被控2项控状,即在课室吻学生并将舌头伸进学生嘴巴及触摸该学生下体。至于就涉及5名受害学生(11岁)的罪行则是在储藏室摸该学生下体。

被告的14项控状,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第377(E)条文、第511条文及第14(a)条文,并与第16(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坐牢最高20年及施加鞭笞。

不准被告保释



赖志昌今日被押上庭时双手被反铐,穿著深蓝色T恤及长裤和拖鞋的他全程低头。

被法官谕令不准被告保释,案订本月25日在哥打三马拉汉地庭过堂。承审法官为莎菲扎阿都拉昔推迪;被告聘请黄国晋为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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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报假案 炖汤小贩不认罪

(吉隆坡26日讯)早前声称被“巡警”勒索500令吉的炖汤小贩林添富,今日被警方以报假案罪名控上法庭,但他否认有罪。

他今早在律师拿督杨锦成陪同下,抵达吉隆坡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6日下午12 时在冼都警局,被发现向一巡伍长努拉蒂卡提供虚假信息,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2 条文(蓄意报假案),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或2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旺阿末哈基密副检察司将建议保释金额定为7000令吉。

惟遭被告律师反对,推事王彩霞(译音)过后允准被告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案件择定10月1日重新过堂。

林添富早前在记者会上声称,他于今年6月2日清晨约6时30分,和一名助手如常驱车从马来西亚森林研究院往甲洞路段,要到茶室开档路途中,被3名骑摩托的“巡警”截查。 

他指由于无法出示未列印出来的国际贸易及工业部批准信,结果和助手被怀疑所熬煮5小时的炖汤内有“藏毒”,以及有“贩毒”之嫌,被勒索500令吉“喝茶钱”,最后炖汤也被倒掉。 

但是,他在6月14日被警方传召录供时突然反口指这一切都是“假的”,接着第二天在记者会再次提到改口供的事,并爆出是因为迫于压力才选择改口供,并强调勒索事件确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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