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蓄意致伤女佣
母子3人齐挨告

坐着轮椅的女被告与两名儿子被告周四在芙蓉地庭面控。

(芙蓉22日讯)两名儿子今早推着坐轮椅的妈妈一起出庭,面对蓄意致伤印尼女佣的控状。

之后其中两人被带往芙容地庭,被控抵触2007年贩卖人口法令。



这印裔家庭今早一起在波德申推事庭面对蓄意伤人控状。

首被告是慕合斯古马(20岁)、次被告K卡丽阿玛(49岁)和第三被告沙斯古马(25岁),3人在波德申推事庭被控蓄意伤人,首、次被告较后在芙蓉地庭面对2007年贩卖人口法令控状。

3名母子关系的被告对两控状皆不认罪,法官法蒂雅允许首、次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案订明年1月3日过堂。届时蓄意伤人控状也会移交芙蓉地庭审讯。

首、次被告在芙蓉地庭面对的控状显示,两人于今年10月、11月和12月,在波德申丹C美拉花园贩卖一名33岁印尼籍女子凯丽雅(33岁),即强迫受害者工作,抵触2007年贩卖人口法令第1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5年和罚款。

三名被告在波德申推事庭所面对的控状指出,3名被告在上述时间地点,被发现使用手蓄意致伤同一名受害者,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及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芙蓉地庭主控官为诺哈菲扎副检察司,法官为法蒂雅;波德申推事庭副检察司为阿斯妮,推事为西蒂凯丽雅。

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为西瓦马尼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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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雇主可通过两国在线系统 聘印佣最高1.5万元

(吉隆坡14日讯)人力资源部表示,申请印尼女佣的最高费用是1万5000令吉,雇主须通过大马移民局的女佣在线系统(SMO)及印尼大使馆的线上系统SIPERMIT申请。

雇主在申请家庭佣人时若认为收费昂贵,则需回到雇主与私人就业机构所签署的合约看待,并交给大马移民局参考。

人力资源部今天发表文告表示,印尼女佣在更新工作准证时,若女佣护照仍有效,则需得到大马半岛劳工局认证。雇主无需透过私人就业机构,可以直接在移民局更新印尼女佣的工作准证。

如果护照已到期,申请的程序就跟处理新的申请一样,雇主必须通过私人就业机构跟印尼大使馆接洽。这些程序清楚列在大马与印尼签署的了解备忘录里,不过这一项的更新费用却没有列在备忘录里。

关于更新印尼女佣准证,近期将会带上大马政府与印尼政府关于印尼女佣的薪资与保护联合工作小组会议。

印佣与他国帮佣条件有异

根据人力资源部,外籍家庭佣人分为2类,即来自印尼和其他国家。

申请印尼女佣,必须通过私人就业机构和印尼驻马大使馆,因为大马与印尼政府签署了了解备忘录,而申请印尼女佣涉及三方,即大马半岛劳工局、印尼大使馆和大马移民局。

若家庭佣人来自其他国家,雇主可以通过私人就业机构,或自行处理申请,费用取决于私人就业机构与雇主的协议。

更新其他国家女佣的工作准证不涉及大马半岛劳工局,雇主可直接向移民局申请。如果雇主使用私人就业机构的服务,费用则根据双方签订的收费。

私人就业机构须准证

所有从事外籍家庭佣人的私人就业机构,须得到大马半岛劳工局发出的准证。根据1981年私人招聘机构法令,私人就业机构可以征收不超过1个月的安顿费。

其他收费须依据私人就业机构与雇主之间所达成的协议。若双方发生纠纷,可以把此事带上消费者仲裁庭或民事法庭。

若有疑问,雇主可以前往临近的劳工局,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拨电03-8886 5291 / 2450 / 2451 / 2352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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