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警官涉嫌索贿3千被控

(瓜拉登嘉楼1日讯)一名警官涉嫌受贿3000令吉,今日在地庭被控。

被告李明威(译名,37岁)不认罪。



助减轻嫌犯控状

被告服务于甘马挽警察总部肃毒组,被控在2016年2月19日,晚上11时45分,在甘马挽警察宿舍前涉嫌通过一名伍长代表,向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被控的嫌犯的家属收贿,作为减轻嫌犯控状的条件,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

一旦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最高5倍贿赂金、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海达阿都阿兹允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谕令案展2月21日过堂。

主控官为来自反贪会的阿米尔阿布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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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意外现场查案 2警官遭撞伤

(马兰23日讯)两名警员驱车往交通意外事故现场查案,怎料遭四驱车撞及,两人双双受伤送院治疗。

这起意外事故是于今日凌晨3时25分,在关丹路通往吉隆坡路的第74.5公里处发生。

马兰警区主任黄健威发文告指出,事发时,两名交通调查与执法组的警员驾驶警车前往增卡19区调查一宗交通意外事故,不料在抵达案发现场时却遭一辆四驱车撞及。

他说,肇祸的四驱车来自反方向道路,在抵达事故现场时不知何故突然失控,直接撞向警车,导致车内两名警员受伤送院治疗。

“驾驶警车的是36岁的曹长,他伤势严重,而乘客则是29岁的伍长,胸部和头部受伤,两人目前仍在淡马鲁医院接受治疗。”

黄健威说,四驱车由一名48岁的司机驾驶,事后这名司机胸部受伤,同样在淡马鲁医院就医。

“警方已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车祸)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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