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设庞氏骗局诈53人逾亿
前房地女经纪监14年

被告梁丽怡

(新加坡17日讯)前房地女经纪5年内设下2个庞氏骗局以高达30%回报诱人,前后骗53人把近3543万(约1亿0757万令吉)的血本钱交托给她投资,结果面对857项罪状,今早被判坐牢14年。

被告是55岁的梁丽怡,当时是一名家庭主妇,并在2016年4月21日被宣告破产,她共面对857项控状,包括欺骗罪及触犯93项防止贪污法令,控方以51项提控。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0年至2015年共策划2个庞氏骗局,分别为投资扣押房产及为企业提供短期的资金。

她告诉受害人,自己正在购买即将被银行收购的扣押房产,再将这些房产以高价转卖给外国买家,赚取利润,邀请他们投入资金,承诺在6至8个月内,能得到10到30%的回报。

此外,她还称与一名银行业者及律师合作,可获取内部消息,也能与卖家协商以较低的价格出售。

她宣称这是稳赚的投资,指会事先向有意购买外国买家收取40%的订金,若他们临时改变注意,这笔款项将落入他们的口袋。

被告没有出示任何文件,并通知投资者,这笔投资以她个人名义完成,把保证书交于和她亲自洽谈的受害人。



不少人受骗,投入大量资金,被告见状,又在2014年,推出另一项投资计划,称为一些企业提供短期的资金,每月可赚取7到9%的回报。

被告要求受害人直接把资金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头,或是其他受害人的银行户头,以营造投资项目有利润的假象。但被告根本无意购买扣押房产,反而把钱花在个人开销上,付还物资抵押贷款、家庭开销及汽车贷款等。

法官:骗局太大需严惩

法官指这场骗局规模庞大,牵涉大笔款项及受害人,不能当做初犯,需要严惩,制止他人效仿,判她入狱14年。

根据案情,她说服受害人当掉金饰,或从公积金取出钱,投入更多资金,前后有53人受骗,在被告指示下,将3542万零685元汇入不同的户头中,其中2052万1710元(约6239万令吉)进入自己的银行户头,而1289万8975元(约3952万2884令吉)转入其他受害人的户头。为了让这场骗局逼真,被告也把1550万6755元(约4714万0535令吉)分别汇金受害人的户头,打造投资得利的假象,至今被告还未做出赔偿。

被告

称要穿

红裙
大马跳海成厉鬼

据之前报道,面对苦主追讨金额,被告曾答应还钱,但投资者却在限期前4天收到她亲自写的千字自杀信。她称要穿红裙到大马跳海成厉鬼。

根据信件内容,被告表示已没钱,却被2名投资者纠缠并称已还他们12万元(约36万令吉),但他们还要她吐出多15万元(约45万令吉)。

“他们骚扰我拍桌还爆粗……我的丈夫健康受影响,小女儿换上焦虑症与抑郁症,我只能自寻短见。”

她当时称已决定飞到马来西亚死在大海成为幽灵,纠缠这2名投资者。

制造赚钱假象诈财

庞氏骗局的游戏规则是投资者投入一笔数额,公司承诺定期定额的回报。回报的设计非常有吸引力,是利用新投资者的资本为旧投资者提供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骗取更多人来投资。

反应

 

要闻

指3公司庞氏骗局营运 650投资者入禀索近3亿

(新加坡1日讯)约650名投资者指3家投资公司,以庞氏骗局方式营运,投资者声称无法取回资金,入禀高庭索讨超过6657万美元(约2亿9588万令吉)。

根据《联合早报》报道,这起诉讼的发起人以白领、学生和退休者占多数,包括有投资经验的医生、律师、企业家、银行家等,并约有150人报警。 

一公司大马注册

根据该报获取的法庭文件,这起案件第一至第三答辩人依次是在大马注册的货币经纪公司Ortega Capital Limited、在拉丁美洲国家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注册的货币经纪公司Ortega Capital Ltd,以及在毛里求斯注册的投资顾问公司Ortega 资金管理有限公司,而涉案公司负责人王振兴(44岁)和妻子刘萍(34岁)分别列为第四和第五答辩人。。

诉方指,王振兴曾在2023年5月发信息通知员工,他以庞氏骗局的方式经营业务,过去之所以能让客户提取资金是因为有新资金投入,如今已没有新资金的注入,因而公司根本无法让客户提取资金。

诉方指起诉人通过王振兴把资金投资在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前提是资金仅用于实际和合法的外汇或商品交易,但集团在投资产品、财务状况和止损机制等方面做出虚假陈述,因此王振兴不当得利,导致起诉人蒙受共约6657万7252美元 (约2亿9590万令吉)的损失。

诉方指王振兴
利用起诉人资金赌博

诉方称,王振兴自2012年以来过着奢侈生活,包括利用起诉人投资资金到赌场赌博,并通过原籍中国的刘萍把款项转移到中国。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来自 Dentons瑞德律师事务所,律所诉讼与争议解决业务部合伙人森希尔(Senthil Dayalan) 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 诉方于2024年9月16日与刘萍达成和解,和解条款须保密。

起诉人在与刘萍和解后,已撤回对她的冻结令,王振兴则因未能遵守法庭发出的冻结令和搜查令条款,因藐视法庭罪被判处4个月监禁。

代表诉方的森希尔律师回复该报的询问时说,起诉人占所有相关项目投资者的六成。

诉方指辩方平均承诺投资回报为8%,投入最多的起诉人共损失约966万4800美元(约4亿2956万3800令吉),损失最少的则为4983美元(约2万2000 令吉),而对大部分起诉人来说,投入的资金是毕生积蓄。

森希尔说,许多起诉人自2011年就开始投资王振兴的公司,直到2022年后期出现越来越多起诉人发现无法顺利提款,等待超过3个月也没有得到合理解释,数次安排与王振兴开会,后者都以各种借口缺席,后来就彻底与投资者断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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