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误信假冒顾客男子
女销售员遭奸污

祖凯里:嫌犯亮利器,威胁受害人,然后奸污她。

(新山13日讯)售卖滤水器及空气过滤器的女销售员,误信一名假冒顾客的男子,被骗上车后在车内惨遭奸污。

此案本周一(11日)中午12时,在甘榜双溪马来尤发生。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祖凯里披露,43岁的已婚受害者日前收到一名“女士”,通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发来的短讯,声称有意在住家装置滤水器及空气过滤器。

他说,但该“女士”告诉受害者,需在浩然山庄附近路段,上一辆“官员”的轿车,以前往目的地。

祖凯里说,受害者按照约定,当天在约定地点登上由男子驾驶的黄色第二国产迈薇轿车,她不知道轿车驶往何方,直到男子在甘榜双溪马来尤突然停车,并捉住受害者的手。

“受害者尝试反抗,男子却亮刀并往她脸上比划,受害者为求自保,不敢反抗。”

祖凯里说,男子接著在车内非礼及强奸受害者,期间还拿出螺丝起子,继续朝受害者脸部比划,以威慑受害者。



他说,约下午5时,男子将受害者载回原处,受害者接着去报警。约傍晚6时30分,警方在拿督翁镇的苏丹依斯干达回教堂停车场发现嫌犯的轿车,随即逮捕嫌犯。

他指出,33岁嫌犯是工厂操作员,拥有一项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非礼)的犯罪前科。

他促请民众,陌生人主动联系时,必须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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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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