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谋杀新山富商杨文松
被告判绞刑当场痛哭

被告依瓦努丁(右)罪名成立,被判绞刑。

(新山1日讯)新山富商杨文松命案今日在新山高庭下判,被告依瓦努丁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被告听闻判决后情绪失控,当场失声痛哭。



根据控状,现年37岁的依瓦努丁(洗地毯工人)被控于2014年7月4日早上6时至7时,在士姑来路金海湾一带,谋杀杨文松(54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在相同法令34条下同读。

被告代表律师沙里欣指出,案件由始至终,没有人亲眼目睹被告杀害死者。承审的高庭法官拿督苏菲安则提到,所有证据与证人证词都显示被告一直和死者一起,而当警方上门逮捕被告时,对方还企图逃跑,显见被告是此案的关键人物。

在种种证据指向被告,以及被告无法提出自己在案发过程中的不在场证明,为此,法官最终宣判被告有罪。

杨文松。

商人杨文松是于2014年7月4日失踪。当天下午5时许,就有村民在柔佛亚依淡甘榜斯里巴也达拉油棕园内发现一具焦尸。

经过脱氧核醣核酸的报告,最终确认焦尸就是杨文松,警方即将两起案件联合起来,列为谋杀案展开调查。警方先后逮捕至少6名男女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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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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