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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国阵巴东埔国席候选人
安华诽谤官司寻求调解

(吉隆坡7日讯)国会前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与国阵巴东埔国会议席候选人马斯兰依斯迈,及另两造的诽谤官司,将寻求调解。

高庭法官拿督约翰路易斯今天在内庭会见各造的代表律师后,建议各造寻求和解。



(吉隆坡7日讯)国会前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与国阵巴东埔国会议席候选人马斯兰依斯迈,及另两造的诽谤官司,将寻求调解。

高庭法官拿督约翰路易斯今天在内庭会见各造的代表律师后,建议各造寻求和解。

下月22案件管理

安华的代表律师珊吉柯过后对记者说,各造将讨论法官的建议,此诉讼被定在2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

她说,如果无法调解,法官将在5月9日至13日开庭审理。



安华于去年10月15日入禀法庭,把马斯兰依斯迈、大马电视系统有限公司(第三电视)以及《马来前锋报》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安华在诉状指出,马斯兰依斯迈于2013年8月2日,在第三电视晚间8时新闻发表诋毁他的言论,《马来西亚前锋报》则于同年8月3日刊登有关言论。

他说,马斯兰依斯迈在记者会上发表严重和恶意的诋毁字眼,影射他不专业、贪污、犯罪、不诚实和不道德。

他除了答辩人索取普通赔偿、加重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同时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重复或再报道有关诋毁性言论。 

安华的代表律师珊吉柯过后对记者说,各造将讨论法官的建议,此诉讼被定在2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

她说,如果无法调解,法官将在5月9日至13日开庭审理。

安华于去年10月15日入禀法庭,把马斯兰依斯迈、大马电视系统有限公司(第三电视)以及《马来前锋报》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安华在诉状指出,马斯兰依斯迈于2013年8月2日,在第三电视晚间8时新闻发表诋毁他的言论,《马来西亚前锋报》则于同年8月3日刊登有关言论。

他说,马斯兰依斯迈在记者会上发表严重和恶意的诋毁字眼,影射他不专业、贪污、犯罪、不诚实和不道德。

他除了答辩人索取普通赔偿、加重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同时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重复或再报道有关诋毁性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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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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