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追讨石油稅历时9年
丹政府撤诉讼

(吉隆坡28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向中央政府追讨石油稅诉讼在历时9年后,今日正式在高庭落幕。

丹州政府今日在高庭通过终止诉讼通知书,撤回在2010年向中央政府所提出的诉讼。



丹州政府代表律师阿丽雅指出,他们已入禀上述的终止诉讼通知书。

法官拿督阿末巴仄随后撤销此诉讼,条件是不得再重新入禀诉讼,以及双方已达致协议。

法官没有对堂费作出谕令。

高级联邦律师娜特拉是代表作为本诉讼第二答辩人的中央政府。

5月21日,丹州政府已通过在5月13日入禀的终止诉讼通知书,撤回向第一答辩人国家石油公司,所提出的追讨石油稅诉讼。



2014年7月2日,联邦法院谕令此案交回高庭审理,以根据2012年法庭条例第14A条文,通过就法律课题进行陈词,无需经过完整审讯的方式审结。

以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都哈密为首的五司指出,由于没有争议,法庭无需针对此案传召证人供证。

联邦法院是在驳回丹州政府针对上诉庭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后,判如上述。

上诉庭在2012年4月26日维持高庭裁决,也就是这宗民事诉讼,只需通过法律课题定夺。

不过,高庭尚未聆审相关的法律课题。

2010年8月30日,丹州政府起诉国油,将对方列为唯一一名答辩人,不过,中央政府过后成功申请介入,成为第二答辩人。

丹州政府要求国油针对丹州沿岸所生产的石油,支付拖欠及未来的款项,而这方面的事项已列入石油开采协议中。

丹州政府在诉讼中要求取得赔偿和堂费,惟它没有列明向国油索取的总额。

根据1975年5月9日签署的丹州石油协议,已清楚阐明国油需支付石油收益的5%现款,不管石油是由岸外或岸上开采。

丹州政府指出,协议也列明一年两次支付现款,分别是3月1日或之前,以及在9月1日或之前。

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今年3月7日指出,丹州政府撤回诉讼后,中央政府将会发放石油税给丹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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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油若亏损必殃及砂拉越” 慕尤丁警告勿杀鸡取卵

(八打灵再也11日讯)随着联邦政府与砂拉越政府寻求解决后者欲获得州内更多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权利的问题之际,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警告,勿要损害国油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的能力。

“必然有一种方法可找到解决问题的公平及公正的解决方案。不要杀鸡取卵,因为若国油亏损,砂拉越也会亏损。”

也是国盟主席的慕尤丁向“自由今日大马”说,砂拉越不应以从国油“夺取一切”为目标。

“这是不对的。国油需要砂拉越,砂拉越也需要国油。”

慕尤丁希望这一解决方案,能考虑到所有国人的集体命运。

“登嘉楼、吉打、柔佛都有自己的权利。当你管理政府时,你必须公平。”

国油从事大额投资

他警告,不要让国库承受过度财政压力。

“它不能发展到让联邦政府破产的地步。没有一个州愿意这样,所以我们必须现实一点。”

他说,砂拉越人充分意识到有关要求的潜在影响,他们知道本身极限。

对于砂州政府欲让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成为州内唯一天然气汇总商的举措,慕尤丁提醒,此举可能会对砂州经济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砂拉越不进行上游勘探和生产,他们从国油获得这些活动收益。砂拉越还持有国油某些子公司的股份。所以你不能(消灭国油)。

“国油可能会带来巨额收入,但他们也需要进行更大金额的再投资。

“国油不仅在大马开展业务,还在许多国家开展业务,以弥补(收入)短缺。我知道这一点,因为我曾经负责过国油。”

慕尤丁承认,砂拉越和沙巴声称根据 1963 年马来西亚协议,他们享有特定权利,因此不排除会因此存在某些不满。

“我不能说这些新主张是否在这协议的背景下正确提出。这些都是必须研究的问题。

“如果他们达成一致,那么我们必须遵守有关协议。然后,问题将围绕如何实施。这是可以讨论并达成一致的。”

慕尤丁也对砂拉越某些人最近使用威胁手段,以实现目标的作法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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