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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取缔罚更多
商家:囤油得不偿失

陈平:担心1公斤袋装食油供不应求。

(大山脚5日讯)由于商家囤积食油而被取缔及控上庭的罚款,分分钟高过卖食油所赚取的微薄利润,业者多数不敢铤而走险。

阿尔玛美好经济市场业主陈平说,商家根本不需要囤积食油,毕竟囤量不多,这么做也赚不了多少钱。如果遭贸消局取缔,可能还要赔上更高罚款,得不偿失。



他说,以往商家在食油供应短缺时,都会向贸消局投诉,目前市场开放后,相信食油供应不会短缺,惟他担心1公斤袋装食油将供不应求,因此,希望有关单位关注此事。

余锦明:食油囤积的几率不高。

列统制品时少有囤积

阳光百货超市集团总经理余锦明接受访问时指出,要囤积食油的几率不高,因为它以往都是列为统制品且设有固打制,制造商或供应商都会依个别商家的销售额配给食油。

他说,顾客尤其是做与食油有关的生意者,多买的现象是有的;大型商场或杂货商也希望在市场缺货的情况下,有多余的食油卖给顾客。

他重申,食油列为统制品的情况下,囤货是不可能的,商家也明白在此情况下会面对取缔。



一名不愿具名的槟岛杂货商也说,当局公布取消食油补贴后食油涨价,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片。

据报道,随着政府宣布11月1日起,1公斤袋装食油以外的各种食油补贴取消,价格随市场自由浮动,各州贸消局人员就四出突检及取缔。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拿督亨利松艾贡今日透露,5商家因涉嫌囤积食油而于今日及周一被控,其中2人在吉隆坡被控,其余3人分别在槟城、马六甲及霹雳州。

其中,槟州发林一迷你超市东主就因为涉嫌非法囤积320公斤各5公斤装的食油,触犯1961年统制品法令条文,面对最高达20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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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州首宗涉嫌囤油案
商人不认罪下月过堂

甘木源不认罪后,被带离法庭。

(太平8日讯)巴里文打城市中心一家迷你市场的业者涉嫌囤积食油今日被控上法庭,成为霹雳州首宗在食油补贴取消后违规被控的案件。

被告甘木源(译音,65岁)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案件订12月5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10月28日中午12时,在巴里文打市中心的一家迷你市场囤积210公斤的统制食油,触犯1961年统制法令第15条文。

主控官莫哈末阿米里在被告否认有罪后表示,案件涉及公众利益,要求法官莫哈末沙比里让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律师拉威说,被告10月27日才将食油搬到店内,隔天便遭到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的执法人员突击。

他说,这并非是特别案件,被告的母亲目前因病正在南华医院治疗,过高的保释金对他构成财务压力,冀能将保释金订为5000令吉。

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15条文下,个人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1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如公司触犯则可被罚款高达2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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