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邓章耀撤回言论
林冠英起诉诽谤案和解

林冠英(右二)在庭外接受支持者道贺,左起为西蒙穆勒里及林峰成,右为周玉清。

(槟城6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起诉国阵兼民政党前槟州主席邓章耀诽谤案,答辩人邓章耀今日撤回对起诉人林冠英发表的相关言论后,和解收场。

此案原定于今日续审,不过在邓章耀表示愿意撤回言论后,案情急转直下,双方达致无条件和解。



邓章耀今日在高庭宣读和解协议书时指出,他自愿和毫无保留地撤回对林冠英发表的言论,同时对造成林冠英的伤害和所引起的不便表示遗憾。

法官拿督萝希拉育聆听邓章耀宣读和解协议书后,宣判此案在双方无条件和解下总结。

诉辩双方是在无条件和无任何要求,即没有道歉、赔偿或付堂费下达致自愿和解。

邓章耀(右二)在民政党党要陪同下上庭,左起为胡栋强及方志传,右为卢界燊。

林冠英:多宗案件胜诉

林冠英是针对《新海峡时报》和《每日新闻》于2018年1月期间,报道邓章耀对海底隧道及3条大道计划的谈话,即指责州政府没缴付一分钱给海底隧道承包商,而只是以换地缴费的新闻,起诉邓章耀诽谤,要求法庭禁止辩方继续发表有关言论,并要求道歉及要求名誉损失赔偿。



林冠英除了起诉邓章耀诽谤,也起诉4家媒体《新海峡时报》、《星报》、《每日新闻》及《马来西亚前锋报》。《新海峡时报》去年9月与林冠英达成庭外和解,该报除了刊登道歉启事,向林冠英道歉之余,也需缴付13万令吉赔偿金及堂费。

林冠英目前是财政部长,他在案件完结步出法庭后向记者说,过去多宗案件,包括对报馆的诉讼他都胜诉,而此次胜诉也证明又是对他的诽谤。

他指此次法庭的宣判显示他是对的一方。

林冠英代表律师是西蒙穆勒里,邓章耀代表律师是郭文伟。

邓章耀是在民政党署理主席兼槟州主席胡栋强、州秘书方志伟、槟民青团前代团长卢界燊陪同下抵达槟城高庭;林冠英与夫人周玉清则在槟州交通大蓝图特别项目主任拿督林峰成与支持者陪同下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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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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