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郑光明:敦马若严守三权分立
不应约谈首席法官

郑光明

(八打灵再也21日讯)资深律师拿督郑光明指出,如果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严守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权分立原则,则不应在日前与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劳勿斯举行一对一的会谈。

他今天在个人面子书说:“这不应该发生,如果我们严守三权分立原则。”



他强调,劳勿斯在上周二应拒绝马哈迪的邀请。

郑光明认同马哈迪发表支持三权分立,以及恢复依法治国的谈话。

他说,三权分立极为重要,因为诸如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及警队等机构,也有可能滥权或被掌权者利用。

“由于未来不会再出现另一个马哈迪,因此政府相关体制必须获得重建,避免重蹈覆辙。”

他强调,如果马哈迪成功完成任务,则将为未来的多个世代留下最伟大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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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莫让权奸巨贪有靠山/南洋社论

大马律师公会促请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揭露是“谁”以撤销刑事罪施压,而且还须向警方及反贪会投报要求彻查。

要是有人以干预司法试图影响“程序正义”及破坏“实体正义”,首相被胁迫,不只是政治决战,更是一场民主宪政的生死较量。

首相可不是审判官,更不能执行刑罚。

要是他能任意布政操办,只要跺跺脚 ,政敌异己就统统完蛋,不是被逐被削职,就是被收押被关进牢房,那才是古代的权臣奸相。

首相不能自当法官

又或是那些权奸巨贪,因为朝上有靠山,就能因此相安无事,化险为夷,这样的司法情景,我们的执法机关一定要追究彻查。

首相他不可能是法官,大喝一声“堂下听判”,义正词严地宣判,又大喝一声“虎头铡侍候”,这样做截然违反“分权与制衡”。

三权分立下,有严密的司法程序设计,这是我们必须维护的法治与正义。

被提控的涉案者有没有罪嫌,是由法官根据证人的证词、证物、被告供证,事实检验,合理怀疑,依法判刑。

被告只有要求撤换避嫌的法官,及提出疑点的权益,就算被判罪,若不服判,可提出上诉,启动“翻异别勘”的程序。

对官吏枉法贪财者不赦,这是严密无缺的执法与严惩罪责的必然逻辑。

因此,我们必须禁绝任何利用政治交易来巩固政权,或笼络收买来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忠诚,将司法权沦为利己的工具,从而建立起以权力为“慈善”,以牺牲民主正义的基础来笼络政敌的不道德交易。

要是过去有无良政客,竟然奇迹般做到了,现在就必须截堵体制的漏洞。

奋力捍卫三权鼎立

为避免社会动荡,为解决腐败存量问题,就必须以信仰民主的方式做事情,为换取有原罪的贪官们的支持,变相特赦,就变成合法腐败,不仅抵触法治精神,破坏法治监督的公信力,纵容腐败,践踏司法公正。

要是真的有政客试图以权力骑劫民意,意图以权力的缰绳操纵民意,还以不道德交易来“胁迫”首相,全体马来西亚人一定要奋起捍卫,全力维护司法独立及公正澄明的法治体制,并以此原则来审视来届大选各党竞选宣言,选出真心立意重建、拥戴及巩固三权鼎立的政府,重塑我国久违的法治权威与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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