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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河毒祸案10月中开审
料传召10证人供证

被告的代表律师郑清丰(左)及拉达塔克里斯南,在法庭讨论案件。

(新山11日讯)“巴西古当金金河毒祸”案承审法官,择定10月16日、17日、12月3日、4日至5日审理此案,预计将传召至少十名证人上庭供证。

法官万莫哈末基于案件相关文件已齐全,择定案件开审。



此案今早在新山第四地庭过堂,4名被告分别是49岁新加坡籍商人沈伟德、34岁废旧轮胎处理厂业者王景超、42岁本地籍废旧轮胎处理厂业者叶永良和35岁罗里司机马利达斯(人名皆译音)。

过堂后,4名被告见有媒体驻守在法庭外,他们直至休庭时段,迟迟未步出庭外。

媒体驻守一段时间后,才被告知4名被告已经从法庭特别通道离开,令摄影记者扑空。

4被告抵触环境素质法令

这4名被告早前陆续被控,控状包括4名被告都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条文法令,及其中3名被告即沈伟德、叶永良及王景超,还面对15项相同的控状。



另外,沈伟德也被控于3月7日凌晨12时至1时之间,联合王景超、叶永良及马利达斯,在巴西古当马赛城哥打吗哂1路的扩桥工程地点,以罗里运载油渍废料倒入金金河。

此外,王景超和叶永良也被控疏忽维护公司营运罪名。

负责此案主控官为法拉诺阿祖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为拉达塔克里斯南及郑清丰。

“巴西古当金金河毒祸”事件于今年3月7日爆发,造成巴西古当区近6000名民众和学生因出现 不适症状被送入医院治疗,111所学校被迫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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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紧起草法案 设基金奖励告密
违环境法可罚500万

巴西古当金金河被污染后,工作人员用仪器检测河水水质。(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19日讯)随着发生柔佛巴西古当金金河毒祸事件导致无辜居民受牵连及近期的进口“洋垃圾”争议,政府正加紧起草一项法案以取代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新法案预计将对环境违法行为处以高达500万令吉的罚款。

此外,政府也计划设立一个信托基金以奖励告密者和协助更有效地执法。



《星报》报道,这新法案预计对违法行为处以巨额罚款,较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惩戒来得更高,例如未能执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者将面对高达100万令吉的罚款、最多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重犯日罚5千

若有关人士接获过失的通知后依然冥顽不灵,则将面对每日5000令吉的罚款。

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条文,违法者仅会面对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和最高5年监禁。

此外,当局对付空气、噪音、土地、内陆水源和海洋污染,以及露天焚烧的条规也将实施更严厉的罚款。



这包括在大马水域倒泄油渍,将面对最高500万令吉罚款,露天焚烧罚款10万令吉等。这些大部分的污染违法行为,还需面对最高5年监禁和每日额外罚款。

法案也建议,在未经政府批准下置放、处置、交付或载送指定废料,有关祸首同样会面对最高5年监禁和罚款100万令吉。

可要求地主环境审计

根据该新法案第64条文,环境局总监可要求土地持有者或占用者进行环境审计,否则可能面对高达10万令吉罚款、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

一如现有的法令,法案将要求任何涉及棕油工厂或储存和回收指定废料的人士,根据第17条文申请准证。这也涉及他们的车辆和船只。

这些要求也适用于那些要求排放废水、污水和超过允许限值污气者,而有关准证不可转让予他人。

至于未能申请牌照或遵守其条件的人士,将被罚款25万令吉、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持续犯罪也会面对每日1000令吉罚款。

取代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新法案重点

●加重所有污染罪行的罚款:在大马水域倒泄油渍将面对最高500万令吉罚款,以及未能执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者将面对高达100万令吉罚款。

●成立信托基金:设立环境基金和环境对话理事会

●授权环境局总监或部门官员使用枪支

●公共回馈将从5月14日至6月4日进行

若违规可发停工令

新法案允许向从事威胁环境或公共健康和安全活动、经常藐视法律和非法倾倒指定废料的任何单位持有者发出停工指令。

不遵守指令者将被罚款高达50万令吉、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该法案其他建议条文包括授权环境局总监或部门官员使用枪支,并在未有逮捕令的情况下进行逮捕工作。

与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一样,总监将有权向涉及污染的负责人索取清理费用。

报道指当局正在就这些法案进行公众回馈,并将于6月4日结束。有兴趣者可前往官网www.doe.gov.my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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