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钟表店因“性感”海报接罚单
商家不满哥市回教政策

这两张海报因为“性感”而被哥市议会发出罚单。

(哥打峇鲁26日讯)哥打峇鲁市议会昨日因本市一间钟表店因张贴两张“性感”海报而发出罚单的做法,令多位商家难以接受,并敦促市议会勿将回教政策条例,强加在非回教徒身上。

《南洋商报》今天接到一些商家投诉,强调张贴海报,旨在突出宣传,但市议会的做法,却令他们感到不滿和忧虑。



非“三点式”海报

他们说,哥市商家一向都尊重条例,也没有张贴穿着“三点式”海报,可是昨天接获罚单的钟表店,展示的海报根本与“性感”还有一段距离。

哥市议会执照组昨天下午3时40分左右突击检查当地商店,结果对上述钟表店发出罚单,罚单是由执照组主任罗兹兰慕哈末所发出。

当局这项行动,引起了市民议论纷纷;有商家向本报表示担心接下来其他行业的店面也将会面对同样遭遇。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执法组官员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根据哥市议会条例,任何形式的广告或海报,都必须向市议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才可以张贴。



非首次发出警告

另一方面,《南洋商报》联络钟表店负责人,可是无人回应。

根据罚单,商家是触犯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07(2)条文张贴“性感”海报。

其实,哥市议会并非首次针对商家“性感”海报发出警告。在2013年前,哥市议会也曾针对市区理发院张贴禁止业者张贴女性美发模特儿海报,数家华裔经营的理发店皆被谕令将店外张贴的美发模特儿海报拆除,令业者不满。

不过,执法员当时并未向业者开出罚单,只是发出口头警告。

哥打峇鲁市议会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07(2)条文张贴“性感”海报,发出罚单予钟表店商家。

张贴广告须符合条件

凡哥市议会商业执照者可在店内张贴广告,惟广告或海报必须符合条件:

1.广告或海报不超过一平方公尺

2.广告中的模特儿如涉及回教徒,必须符合回教徒穿着指南,非回教徒则须穿着端庄,不能暴露

3.任何形式的广告或海报,都必须向市议会提出申请及获得批准

马中总商会吉兰丹州分会女企业家组长戴燕清

——马中总商会吉兰丹州分会女企业家组长·戴燕清高贵性感标准不同

哥打峇鲁市议会的做法一定会阻吓有意前来丹州投资的外资。

官员们这样的处理方式,对女性也很不公平,一般人看到这些海报都认为是高贵,可是在市议会官员眼中却是“性感”。到底他们对“性感”的定义是什么?

被罚的商家与品牌公司签了广告牌合约,现在却被拆下,商家面对有关公司的起诉或面对损失,市议会是否会负责?

哥本苏丹小贩中心少东蔡振辉。

——哥本苏丹小贩中心少东·蔡振辉市会官员勿太敏感

哥市议会对有关钟表行有穿衣的女性海报,太过敏感。

该海报中的女性有穿衣服,并非穿比基尼装。再说,那是外国模特儿,难道要广告商确保穿着头巾及传统回教徒服装的广告海报,才能在丹州境内张贴及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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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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