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隆芙大道小车祸酿命案
男嫌犯被控谋杀

涉案男嫌犯被控上加影法庭。(档案照)

(莎阿南21日讯)警方将于明早援引谋杀罪名,把隆芙大道小车祸酿成命案的涉案男嫌犯,控上加影法庭。

雪州副总警长拿督阿都拉昔今早受询时说,副检察司已指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提控该名男司机。



此案本月10日发生在该大道第239公里靠近雪州万宜出口处,当时一名叫丹尼尔(29岁)的车主,车子被指撞到一名40岁男子的车尾,双方飞车追逐一番后在万宜新镇停下,一言不合下发生争执,过后被其他驾驶者劝开。

不料,两人各自回到车里后,丹尼尔突然从车内取出棒球棍敲击对方的车,这时对方马上开车,不知何故撞上丹尼尔,导致后者被夹在车和分界堤之间,送院后不治。

警方事后逮捕该名男子和其36岁妻子(事后获释),并从谋杀角度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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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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