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韩“妈妈桑”指偕10女游艇度春宵
爆刘特佐接受性招待

刘特佐

(首尔9日讯)大马富商刘特佐遭人“爆料”指他曾以私人飞机载送10名小姐到摩洛哥,并在游艇上度过6、7 天,更有小姐在刘特佐的房间共度春宵!

乘私人飞机到摩洛哥



韩国龙头娱乐经纪公司之一YG娱乐前社长梁铉锡,日前遭爆包下江南区知名“妈妈桑”郑妈妈,与其店内小姐上高级游艇招待大马富豪。

虽然梁铉锡否认,但负责仲介小姐的郑姓“妈妈桑”坦承,她都是听从梁炫锡的指示“动员”旗下小姐,还因此获得1亿韩元(约35万令吉)报酬。

YG娱乐前社长梁铉锡否认

根据韩媒MBC节目《Straight》深入追查YG的性招待事件,在周一释出的节目预告中,他们访问到郑妈妈;这多家台湾网媒都纷纷转载这相关报道。

梁铉锡先前承认认识郑姓“妈妈桑”,也出席过饭局,但不认安排性招待,《Straight》昨晚播出与郑姓“妈妈桑”的访问,她说:“一切都是应梁铉锡的要求。”



郑姓“妈妈桑”更指本身英文不好,因此从未与刘特佐联络过。

梁铉锡不认性招待。

指豪掷70万“出场费”

郑妈妈声称,表示是收到指示说因为外国客人要来,要好好“伺候”一下才带着孩子们(小姐)过去(酒局)。

“钱是刘特佐那方给的,不知道那钱是怎么拿到的,给我的时候是一捆捆的欧元现钞。”

她也指是梁铉锡请子公司YGX的金老板打电话给她,“因为有国外客人要来,带小姐过来吃饭,再去酒店吧”。她是接到指示后才带小姐现身。

据《straight》报道,不只饭局性招待,2014年10月“欧洲远征队”也是应梁铉锡要求,郑姓“妈妈桑”证实一行人搭着刘特佐的私人飞机到摩洛哥,停在游艇上度过6、7天,有些小姐还在刘特佐的房间共度春宵。

梁铉锡事前先请朋友拿一袋欧元现金,价值近2亿韩元(约70万令吉),“说是刘特佐要给小姐的出场费用”,还建议1亿韩元(约35万令吉)给小姐平分,剩下1亿韩元给郑姓“妈妈桑”,事成后梁铉锡获得手表做为犒赏,但梁铉锡与金老板并未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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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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