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饱暖思淫欲! 他吃完宵夜
看到短裙女郎色心大起……

被告见到短裙女郎色心大起非礼她。(示意图)

(新加坡2日讯)饱暖思淫欲!39岁活动策划老板吃完宵夜,看到短裙女郎后色心大起,一路跟踪后还霸王硬上弓,伸手进她裤裆摸女郎大腿,被判坐牢27个月和打鞭4下。

新加坡《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2日清晨2时30分许,地点是合乐路(Havelock Road)。



根据案情,被告陈祝民(39岁,活动策划老板)当晚吃完宵夜走路回家,看到一名27岁的短裙女郎在过马路,突然产生一股想触摸她臀部的冲动。

为免被发现躲广告牌后

他于是一路跟踪,直到女郎突然停下来看手机,为避免被发现,他立刻躲在巴士站的广告牌后。

眼看时机成熟,被告下定决心干案,从背包里拿出一副手套,戴上后立刻冲向女郎,一手捂住她的嘴,用力把她拉到地上,之后还跨在她身上,另一只手伸进她的安全裤里,抚摸她的大腿内侧。

女郎拼命挣扎,用包包打被告的脸,这才吓得他停手,立刻掉头就跑,女郎当下报警求助。



被告今早面对一项非礼罪,身穿黑色上衣的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相当消沉。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干案,一路跟踪女郎,不仅戴着帽子,还故意带上手套,要求法官严惩。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27个月和打鞭4下。

故意绕路回家

为躲避警方电眼,被告故意绕路回家,还在警方上门时假装不在家。

被告事后承认,他干案后故意绕远路回家,只为了躲避众人的眼光和电眼的追踪。

抵达住家的组屋后,他还故意搭上离单位最远的电梯,停在18楼,再爬两楼回到20楼的住家。隔天,他将干案时穿的手套与帽子丢掉,以为罪行能瞒天过海。

岂料,警方在8月4日登门,眼看大难临头,他故意将家里的电灯关掉,假装不在家。被告最终发觉无路可退,开门被警方逮捕。

对犯下罪行感后悔

被告毕业于工商管理学,5年前开始营运自己的活动策划公司。

代表律师替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初次犯案,一直以来行为良好,毕业于工商管理学。

他曾在新加坡一间航空公司当过工程策划师,后来自己创业,5年前设立了一间活动策划公司。如今,他对犯下的罪行感到非常后悔,希望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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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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