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首席法官延长任期违宪案
高庭谕令交法院审理

律师公会主席佐治华鲁基

(吉隆坡19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谕令大马律师公会挑战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莫哈末劳勿斯,以及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续任违宪诉讼中所涉及的5道法律课题,必须带上联邦法院审理。

高庭法官拿汀阿兹莎是在内庭会见律师公会和总检察署双方的代表律师后,作出上述决定。



律师公会主席佐治华鲁基休庭后在庭外向记者指出,有关劳勿斯和祖基菲里续任课题的5道法律问题,其中有4道是由律师公会提出,而剩余一道则是由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拿督阿马吉星提出。

这5道法律问题为第一,在国家宪法第122(1A)条规下,经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委任“附加法官”是否违宪,有关法官退休后,应接受谁的指示续任?

第二,在国家宪法第122B(2)条规下,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援引宪法委任祖基菲里为上诉庭主席时,寻求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里分的意见是否属违宪?

明年1月2日过堂

第三,在国家宪法第122(1A)与122B(1)、122B(2)和125(1)条规同读下,附加法官是否可被委任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或上诉庭主席?



第四,国家元首在宪法第122(1A)和122B(1)条文下的委任,是否合理?

第五,在宪法第122(1)、122(1A)和125(1)条规下,劳勿斯和祖基菲里本身还是一名法官期间,宣布受委为附加法官,以及到了强制退休年龄后,两人分别担任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和上诉庭主席是否违宪?

阿兹莎择定此案明年1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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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麦文:非精英富人专利 “诉诸法律是基本权利”

(吉隆坡3日讯)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说,司法正义作为一个社会重要基础,应当普及化,而不应只成为精英和富人的专利。

她说,虽然诉诸法律是一项基本权利,而且法治也超越社会经济地位,即使正义的核心在于提供公平和均等的待遇,但要实现委实不易。

“法援在弥合正义差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没有人因地理、经济或教育的障碍,而被排除在法律的保护之外。

“换言之,法援的可及性等同于贫困、边缘化和不幸群体伸张正义的途径。”

东姑麦文宣称,联合国贫困人士法律赋权委员会估计,在179个发展中国家中,85%的人口不受法律保护。

“这意味着世界上大约41亿的贫困人士,在寻求正义之路上缺乏有效资源。”

她今日在2024年大马法律学生法援大会上致词时强调,在法治底下的法援,应成为公平且有效的司法制度之基础。

出席者有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劳勿斯、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董事拿督林添钻、上诉庭前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丹斯里阿末依布拉欣基金会主席丹斯里莎丽扎、副主席拿督艾德文、委托人凯鲁安华等。

被告有权获法律代理

东姑麦文说,被告有权委托法律代理,实质上包括获得称职的法律代理,因此,予以法援的服务质量不应因低报酬而有所偏差。

“律师必须全心全意地为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服务。一位律师必须同样的勤奋和细心地准备法援案件,就像处理其他案件一样,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

她说,不称职的法律代理可能会招致偏颇,尤其是涉及死刑的案件,毕竟这攸关一个人的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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