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马夫兹指巫青团报案
认同大马执法单位调查

(八打灵再也29日讯)伊斯兰党波各先那区国会议员拿督马夫兹说,巫青团针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课题报案要求调查3名政府高官,意味着他们认同1MDB数亿令吉被指转入“大马1号官员”户头,是来自大马执法单位的调查成果。

这些本地执法单位包括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及国家银行。



马夫兹发文告,回应巫青团副团长凯鲁阿兹促警方调查国行前总裁丹斯里洁蒂博士、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及即将卸任的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涉嫌参与颠覆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大马政府的阴谋一事。

他说,凯鲁代表巫青团报警,而巫青团团长凯利的地位等同于巫统副主席,意味着这报案决定得到巫统最高理事会的“认可”。

马夫兹也相信这报案举动与美国司法部向法庭寻求扣押与1MDB相关资产的文件有密切关系。

“换句话说,巫青团认为,该文件的内容,包括指1MDB数亿令吉进入“大马1号官员”户头一事,是来自大马执法单位如反贪会及国行的调查成果,而这些资料则泄露了给美国当局。

“这证明大马执法单位的调查报告揭露1MDB出现欺骗及金钱盗窃,惟大马立法机构理应采取的后续对付行动,却被巫统的政治力量阻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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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高庭批准政府申请 PSI禁动用1MDB16亿资金

(吉隆坡11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大马政府的申请,正式禁止PetroSaudi国际有限公司(PSI)及其董事塔列奥贝动用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相关的3.4亿美元(约16.1亿令吉)资金。

违反洗黑钱法

这笔资金目前存放在英国Clyde & Co律师事务所客户户头内,属于PetroSaudi石油服务(委内瑞拉)的账户。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指出,证据显示这笔资金与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条文有关的罪行相关联。

“审视副检察司和律师的申请、宣誓书和陈词时,法庭确信已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 53(2)(a)条文,提供了足够的证据。”

法官指出,根据第53(2)(a)条文规定,如果证据符合该条款列出的任何条件,法庭必须禁止对相关资产的动用。

2020年,法庭曾发布临时禁令,禁止各方移动与1MDB相关的资金,将其保存在第三方托管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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