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骂官案不等于无罪释放
商人死后仍难脱罪

(槟城17日讯)即使已被人枪杀身亡,印裔回教徒商人赛阿敏仍被辱骂陆路交通局官员的官司缠身,不过,由于人已不在,推事今日在该案控上庭时谕令赛阿敏在不等于无罪下释放。

赛阿敏于大年初四凌晨在柑仔园路一家摩托店前遭人近距离枪杀,他所面对的侮辱陆路交通局官员案今日带上庭,推事谕令不等于无罪释放。



推事莎丽法伊祖拉是在主控官努鲁英丹副检察司提呈被告的死亡证书后,作出这项谕令。

这也意味,即使赛阿敏已死,但他生前辱骂陆路交通局官员贪污的案件,依旧“缠身”。

案中被告赛阿敏(45岁,即死者)的妻子,今早在一名女亲属陪同下出席聆案,她过后也向其夫的代表律师罗斯里了解案情进展。

死者是于1月11日被控在2015年11月26日下午约4时45分,在峇都乌蛮陆路交通局大厅辱骂该局官员阿斯曼“JPJ Lxxxxxx!You all semua makan rasuah1(“陆路交通局(男性性器官),你们全部都贪污!),因此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

此条文下罪成,最高刑罚是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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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侵案·法庭已发逮捕令 被告缺席获判无罪释放

(加央14日讯)法官穆希利今日在儿童性侵案被告罗斯曼未出庭聆讯的情况下,宣判他无罪释放,成为玻璃市法律界的首例。

法官穆希利今日在获得控辩双方同意之下,在被告未出庭的情况宣读判决,谕令罗斯曼无罪释放。

宗教私立学校教师兼舍监罗斯曼(40岁)于2021年,被控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在亚娄一所宗教私立学校宿舍,对当时15岁的少年作出肢体性侵行为,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及(d)条文。

此案历经3年余审讯,被告在这段期间都给予配合,上庭聆讯,可是却在4月17日下判日前夕潜逃。

法庭谕令展延聆讯多次,罗斯曼都缺庭,就连辩护律师也无法联系得上他,于是在5月15日再次发出无需保释逮捕令(waran tangkap tanpa jamin),6月7日谕令充公一半保释金7500令吉。

基于被告已被法庭发出逮捕令(waran tangkap)通缉,因此即使如今被判无罪释放,他也必须到法庭报到,以便撤销逮捕令。

被告辩护律师祖希尔今日在庭外对媒体说,法官在获得控辩双方同意下,在被告未出庭的情况宣读判决,成为玻璃市法律界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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