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高庭:公正党5起诉人须缴5万堂费
求判大选无效诉讼撤销

(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撤销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等五造,针对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户头存入26亿令吉献金,起诉纳吉及另三造贪污及违反选举法令,要求高庭宣判第13届大选无效的诉讼,并谕令5名起诉人合共缴付5万令吉堂费。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查基以“没有司法权限聆审”,及该诉讼从法律角度站不住脚为由,而批准纳吉、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及选举委员会,所提出的撤诉申请。



安华、公正党两名副主席努鲁依莎和蔡添强、该党选举局主任赛夫丁和瓜雪区前国会议员祖基菲里阿末,于去年8月12日起诉纳吉和三造贪污及违反选举法令,将纳吉、东姑安南、1MDB和选委会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并要求宣判第13届全国大选无效,必须重选。

道听途说不可为据

查基谕令5名起诉人分别支付1万5000令吉堂费予纳吉和东姑安南,同时须分别支付1MDB和选委会1万令吉。

针对起诉人所提出的26亿令吉指控,查基说,起诉人没在宣誓书中提出有关他们的指控的理据,而对此事的详情也只是道听途说。

“含有道听途说的宣誓书不可成为诉讼的依据,因此,此诉讼站不住脚。”



起诉人无法定地位

查基在裁决时指出,起诉人无法定地位向纳吉和东姑安南兴讼,因为他们并非是公正党的公职人员。

他说,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9(c)条文,若要向一个社团或其公职人员兴讼,只有社团的公职人员才可以这么做。

“第一起诉人(安华)并非该社团的公职人员,而其他起诉人必须证明采取这项行动的利益,但他们只是根据他们作为选民的权利。”

法庭无权判纳吉犯刑事罪

针对起诉人要求法庭宣判第一答辩人(纳吉)在1MDB课题上犯下刑事罪,查基说,法庭无权这么做。

“只有总检察署可以采取刑事行动,根据之前的判决,清楚的表明一宗民事案不可执行刑事案的权限,法庭仍受限于这项判决。”

查基指出,起诉人也没有法定地位要求法庭宣判巫统是非法组织,因根据社团法令第41条文,只有社团注册官可以这么做;民事法庭无权作这项宣判。

大选诉讼须选举庭聆审

针对起诉人要求宣判第13届全国大选成绩无效的诉求,查基指只有选举法庭有权聆审及裁决起诉人的诉求。

根据上述理由,法庭批准所有答辩人的申请,以撤销起诉人的诉讼。

在庭外,纳吉和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拿督哈法利赞告诉记者,随着这项裁决,他希望所有与26亿令吉有关的课题,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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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党主席职3届任期 法米:无阻安华续任相

(吉隆坡9日讯)人民公正党宣传主任法米指出,尽管公正党主席职有3届任期限制,但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在第16届全国大选后,依然可继续担任首相。

法米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安华依然担任希望联盟主席和团结政府领导委员会主席,因此,安华依然可继续担任首相。

“公正党确实有主席职有3届任期限制,但不存在安华在完成第3届主席任期后不能继续担任首相的问题。”

根据新闻报道,安华将在公正党明年党选中继任,并第3届担任主席。

安华于2018年首次担任公正党主席,并在2022年党选中继任主席职。

公正党主席职之前是由安华妻子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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