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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维持判决
黄强性侵罪名不成立

黄强离开法庭,见到媒体记者下意识用手遮脸。

(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国家跳水队前教练黄强性侵21岁女选手案控方申请,维持地庭判决罪名不成立的判决。

地庭去年1月再度宣判国家跳水队前教练黄强性侵21岁女选手罪名不成立,控方过后提出上诉。



随着高庭今日驳回控方申请,意味案情结果已成定局。

犯案时间地点不合理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作出判决时指出,受害者陈述被告犯案的时间和地点不合理,被告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犯案,加上受害者在案发后没有立即报警,因此法庭认为控方上诉无理据。

法官也指出,受害者有另一半,导致证据链中断,事后没有立即去接受检查,控方没有实质证据证明被告犯罪。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希金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希山。



地庭是在2018年4月6日宣判黄强表面罪证不成立,当庭释放,但控方在同年10月31日于高庭上诉得直,推翻地庭表罪不成立的判决,高庭改判他表罪成立,并谕令被告回到地庭自辩。

地庭于隔年1月完成审讯,基于辩方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因此法庭再次裁定黄强无罪释放。

根据控状,被告黄强(36岁)被指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强奸当时20岁受害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 (1)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20年监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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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性侵千名未成年人 泰国教师监111年216个月

(曼谷12日讯)泰国一名教师与模特经纪公司老板合谋诱骗和性侵千名未成年人,被判坐牢111年又216个月。

泰媒《民族报》报道,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9日说,曼谷一所学校的郑姓教师(32岁)在彭世洛府被判刑。法官下令他须支付150万泰铢(约19.64万令吉)赔偿金给一名受害男童,并向男童母亲支付65万泰铢作为赔偿。

郑姓教师承认在学校的多个地方性侵儿童,包括他的车子、卫生间和视听室。法庭为了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特别案件调查厅早前对一家位于巴吞他尼府的模特经纪公司展开调查,这家名为Nene的经纪公司涉嫌诱骗和性侵儿童,结果当局调查发现郑姓教师涉案,并在今年6月24日逮捕他。

经纪公司老板桑卡(28岁)今年初承认60多项罪名后,于2月11日被判坐牢121年又223个月,也被令支付210万泰铢(约27.5万令吉)赔偿金给其中8名受害者。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桑卡藏有50多万张儿童性侵照片,而郑姓教师曾与他合谋诱骗儿童。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可能多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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