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黄家和建议赋予法庭批准权
集会通知天数应减至7天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建议政府,把和平集会的通知天数由10 天减至7天时,也应赋予法庭批准集会的权力,让和平集会法令更能彰显民主精神。 

他说,此建议可避免所有权力都集中于警方或内政部长的手中。 



黄家和今午在国会辩论2012和平集会法令修正案,对第9 条文中规定的集会提前通知警方的天数由10天减至7天时说,许多集会颇为紧急,因此,建议政府赋予法庭更大的角色。 

也是执业律师的黄家和指出,很多集会是因特定紧急事件的发生而作出必要的和平请愿,然而7天的通知限制,将使有关诉求来得迟缓。 

他解释,若事发突然,通知天数不足7天,集会可通过司法管道向法庭申请集会的许可。 

“此做法也与澳洲1992年昆士兰州和平集会法的第10条文相符,当地规定集会通知天数为5天,少于5天时,可向推事庭申请集会许可。” 

他说,当法庭可扮演积极的角色时,马来西亚的集会与民主进程,将进一步提高。 



他也建议政府必须在总结此修正案时,向人民保证,有关法令不会被用来打压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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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安顺斜塔非法集会 警传召伊党5人录供

(怡保29日讯)下霹雳警方目前已传召5名伊斯兰党员协助调查在安顺斜塔举行的挥舞大马国旗非法集会。

此集会相信是对上周四(24日),在同地点举行的马来西亚国际关公文化节活动,出现的挥舞中国国旗事件的回响。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今日说,针对上周六(26日)在安顺斜塔举行的挥舞大马国旗非法集会,警方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未经警方许可举行游行),传召5名男子助查调查。

“这5人包括伊党新芒魏州议员拉兹曼及士林星州议员沙烈胡丁,他们经于昨日上午10时,在下霹雳警察总部录取口供。

“此案是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进行调查,即在没有通知警方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集会和发言,而非因挥舞国旗而受查。”

阿兹兹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调查文件已准备好了,并将提呈至霹雳州刑事罪案调查组,接著再提呈予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寻求建议,然后提呈至总检察署,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说,警方至今接获8份关于该集会的投报。

他劝民众勿对该案件作出揣测,以免引起社会不安,以及只从执法当局获取真实的新闻和资讯来源,不要轻信社交媒体流传的信息。

媒体此前报道,阿兹兹指上周六共有超过300人涌至安顺斜塔广场,并伴随著爱国歌曲挥舞国旗“辉煌条纹”。出席者来自非政府组织、霹雳州伊党领袖及当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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