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11年前性侵10岁亲生女儿
“狼父”被判坐牢12年半

案发后,女儿生活在压力、恐惧和绝望中,每晚入睡前都担心父亲又来非礼她。她也曾尝试自杀。(档案示范照)

(新加坡26日讯)51岁“狼父”在家中性侵当年只有10岁的亲生女儿,小女生被性侵时痛得想哭,却强忍住泪水,只是问父亲说:“是不是所有爸爸都这样对待女儿?”

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狼父”昨天在新加坡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2年半,因年过50岁逃过鞭刑。



被告一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一项肛交罪、四项非礼罪和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名。

其中五项控状的犯罪时间是在2005年10月,另外两项控状的罪行则分别发生在前年7月和10月。

受害女童是被告的亲生女儿,案发时分别是10岁和19岁。她今年21岁,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

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家里只有父女两人



案情指出,2005年10月21日至31日之间的某个下午,被告到女儿的学校接她回家,当时家里只有父女两人。

被告叫女儿跟他进卧房,接着他躺在床上脱下裤子,再叫女儿上床,与她进行肛交。

被告性侵女儿长达两三分钟,女童感到非常疼痛,想哭却担心触怒父亲,所以强忍住眼泪。

女儿终于忍不住,痛得哭出声,被告这时才停止性侵动作,叫女儿去清洗身体,他则穿回衣服,继续做家务。

事后,被告一直想着性侵一事,并决定继续侵犯女儿。

根据控状,2005年10月底,被告有另外4次在住家对女儿伸出“狼爪”,包括舔女儿的私处、用下体磨蹭女儿的臀部,以及逼女儿为他手淫。

有一回,女儿天真地问被告,是否所有父亲都如此对待女儿?被告听后感到震惊,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事隔9年再伸“狼爪”

事隔9年后,父亲又伸“狼爪”,女儿伤心离家,隔天报警。

前年10月12日清晨,被告走进女儿的卧房。他光着上身、下半身则围着浴巾,躺在女儿的旁边。

女儿翻过身,背对被告,被告这时从后面环抱女儿,伸手进女儿的裤子,一手非礼她的私处,另一手自慰,并且发出呻吟声。

女儿事后感到很伤心并放声大哭。她当天离家出走,隔天到邻里警局报案,坦露自小学四年级开始就遭亲父性侵。

被告之后落网,承认性侵和非礼女儿是为满足性欲。

他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出,2005年10月,被告的老婆离家出走几个星期,被告声称他伤心得四处寻找老婆,因压力太大才会犯罪。

被告于2014年与老婆离婚,后者已改嫁。

女儿曾企图自杀

女儿活在恐惧和绝望中,天天心惊胆战,担心再次受害无法入睡,并且曾企图自杀。

根据女儿的受害人陈述书,案发后,她生活在压力、恐惧和绝望中,每晚入睡前都担心父亲又来非礼她。

女儿说:“我不可能爱我的父亲,也无法再爱他……他亵渎我的天真,对我施加权威,我从来都不愿意。”

她表示,自己想求助但因为胆小和害怕而没这么做。有一回,当她在读中学时,她因受不了压力而尝试自杀。

因为父亲的所作所为,女儿表示自己心存阴影,对男人不信任,总觉得他们是想占她便宜才认识她。

控方斥责被告没保护孩子

控方斥责被告身为人父,没有保护孩子,反而对年幼的女儿做出“最严重的性侵行为”。

控方针对刑罚进行陈词时指出,本案令人感到极度不安,被告是一名父亲,理应保护孩子,但他没这么做,反而是数次侵犯年仅10岁的女儿。

控方指出,被告首次侵犯女儿时,就对她做出最严重的性侵形式。

主控官说:“为保存家庭的完整性,女儿多年来默不出声,而被告则变得更大胆,在2014年重复他的变态性行为。”

法官下判时指出,本案毫无可考虑的求情因素,法庭须严惩被告以起遏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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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性侵千名未成年人 泰国教师监111年216个月

(曼谷12日讯)泰国一名教师与模特经纪公司老板合谋诱骗和性侵千名未成年人,被判坐牢111年又216个月。

泰媒《民族报》报道,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9日说,曼谷一所学校的郑姓教师(32岁)在彭世洛府被判刑。法官下令他须支付150万泰铢(约19.64万令吉)赔偿金给一名受害男童,并向男童母亲支付65万泰铢作为赔偿。

郑姓教师承认在学校的多个地方性侵儿童,包括他的车子、卫生间和视听室。法庭为了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特别案件调查厅早前对一家位于巴吞他尼府的模特经纪公司展开调查,这家名为Nene的经纪公司涉嫌诱骗和性侵儿童,结果当局调查发现郑姓教师涉案,并在今年6月24日逮捕他。

经纪公司老板桑卡(28岁)今年初承认60多项罪名后,于2月11日被判坐牢121年又223个月,也被令支付210万泰铢(约27.5万令吉)赔偿金给其中8名受害者。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桑卡藏有50多万张儿童性侵照片,而郑姓教师曾与他合谋诱骗儿童。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可能多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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