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18楼抛下女婴 
母控谋杀

(吉隆坡7日讯)之前声称“以为女儿夭折,心慌下将对方抛下楼”的38岁女地产经纪,今日在被控将初生女婴从18楼住处抛下楼。

被告诺拉兹华妮今日被带上吉隆坡推事庭,控以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在法庭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点头说:“我明白。”推事庭法官茜蒂拉兹雅择定5月9日过堂,控方当天须呈上化学及验尸解剖报告。

被告目前正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此宗轰动全国“将初生女婴从18楼住处抛下”的命案于2月29日上午8时11分发生在文良港翠湖园组屋C座,被告在18楼某单位的厕所产下女婴后,竟把这小生命抛下楼,过后遭警方逮捕。

婚外情怀孕

据了解,案发单位的厕所至阳台留有‘血路’,是被告厕所产女后立即把女婴从阳台抛下。女婴死因相信是头部重创,距离遗体30公尺远处发现胎盘。   

根据与被告住在同座组屋4楼的女嫌犯好友哈米达之前说,女嫌犯曾透露其夫是航海员,已2年没回来,较后因工作关系而认识一名男友,相信女婴是嫌犯和男友的孩子。 



被告来自森州,去年11月带着5岁的女儿娜达莎租下该单位,并与屋主的儿子和媳妇同住,相信她当时已身怀六甲。警方本月1日把娜达莎送交福利局代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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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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