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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造指印度传教士威胁国安
副揆求撤案 高庭下月裁决

印度传教士查基尔奈克

(吉隆坡3日讯)高庭将于2月13日,裁决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和另外四造,申请撤销兴都教权益委员会主席瓦达慕迪联同另外18造,要求法庭宣判印度传教士查基尔奈克威胁国家安全一案。

瓦达慕迪和另外18造要求法庭宣判该名国际传教士危害国家安全,并禁止他进入我国。



法官拿汀阿兹莎今天在内庭聆听瓦达慕迪及另外18造的代表律师肯卡哈兰和卡迪哥山的陈词后,择订上述日期。

代表也是内政部长的阿末扎希、大马移民局总监、国民登记局总监、全国警察总长和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苏珊娜和三苏,也进行陈词。

介入此案的土著权威组织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里的代表律师是安南。

肯卡哈兰受询时对记者说,他在陈词中说,由于查基尔的课题涉及公共安全,所有起诉方有入禀法庭的法定地位。

“查基尔危害国家安全,必须离开我国。”



诉方应要求司法检讨

三苏说,他在陈词时指出,起诉方应该入禀要求司法检讨而并非起诉,因此这是滥用法庭程序。

他说,起诉方无法证明他们受到辩方决定的影响,因此没有入禀这项诉讼的法定地位。

此外,安南说,他在陈词时指出,内政部或移民局总监发出永久居民权予查基尔的决定,不可在法庭中受到挑战。

他说,该名传教士应该成为此案法庭程序的当事人之一,回答起诉方提交的宣誓书。

瓦达慕迪及另外18造,包括政治人物、律师及非政府组织,于去年3月1日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判查基尔危害我国多元种族和宗教社会的安全,必须立即逮捕他。

他们指出,查基尔鼓吹暴力,因涉嫌和数个恐怖组织合作而遭数个国家禁止入境,以及鼓吹居留我国的外国人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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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撤回上诉 扎希VLN案维持无罪判决

(布城12日讯)总检察署今日撤回针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40项贪污控罪无罪释放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原定今日聆审控方的上诉,然而,随着总检署撤回上诉后,这意味着,现年71岁的扎希已摆脱VLN案的官非,维持无罪释放。

在今天的庭审,总检署上诉和审讯组副主任拿督尤赛尼阿米尔通知上诉庭三司撤回上诉,并指总检署接纳扎希的陈词。

尤赛尼告诉法庭,总检署在审查整起案件后,并未发现有证据显示扎希直接利用其职权授予合约。

“证词显示,这些合约是在被告(扎希)出任内政部长之前颁授的。这消除了被告有机会或空间滥用权力。”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玛为首的三司,随后撤销控方的上诉。另外二司分别是拿督阿兹曼阿都拉,以及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今年3月18日,上诉庭批准阿末扎希律师的延审申请,以便允许总检察署重新考虑其陈情书,并择定于9月9日聆听该上诉申请,不过,上诉庭较后改期延至今日聆审。

2022年9月23日,莎阿南高庭宣判扎希所有控罪表罪不成立,无需进入抗辩程序,控方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扎希对33项控状不认罪,即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以便延长该公司作为中国的大马签证一站式中心和VLN系统营运商的合约,以及维持为内政部提供VLN综合系统的合约。

他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过失。

扎希也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相关的33项交替控状不认罪,即在2014至2017年期间收受有关VLN系统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

至于另7项控状,阿末扎希被指明知与公务有利益冲突,仍接受Ultra Kirana的献金,分别是115万新元、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和1万5000新元的现金。

他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在加影绿野山庄一间住宅犯下上述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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