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2前部长起诉诽谤案
贾马撤回联审申请

(吉隆坡6日讯)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贾马今日撤回他就两名前部长起诉他诽谤,所提出的联审申请。

能源、科学、工艺、环境及气候变化部前部长杨美盈和原产业部前部长郭素沁是于2017年个别起诉贾马,诽谤她们滥用雪州子民后裔基金会(Yawas)资金。



贾马的代表律师莫哈末纳斯尔告诉高庭法官拿督罗扎娜,其当事人是基于最新的政权更迭发展,致使答辩人(贾马)的证人,由传票证人转换成自愿证人,而指示撤回上述申请。

杨美盈的代表律师并不反对贾马的要求。

法庭随后批准贾马的要求,并择定于4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以择定杨美盈起诉贾马的审讯日期。

法庭今天原本是要裁决是否批准贾马就两宗诽谤诉讼,所提出的联审申请。

杨美盈所入禀的诉讼是由罗扎娜承审,郭素沁所提出的诉讼则是由高庭司法专员郭树顺听审。



传票证人转成自愿证人

莫哈末纳斯尔过后告诉马新社,其当事人之前要求两案联审是为了节省法庭的成本和时间,但随着传票证人转换成自愿证人,成本的问题就不复存在。

作为起诉人的郭素沁和杨美盈分别于2017年4月6日和6月14日入禀诉讼,并将贾马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杨美盈和郭素沁指出,贾马就该基金会资金的课题,针对她们发表含诽谤意味的声明,而有关言论也获印刷和电子媒体刊登,并上载至贾马的面簿账号。

两名起诉人说,这番言论给人的印象是,她们已滥用上述资金中饱私囊,并且是一名没操守和不可信赖的人。

杨美盈和郭素沁分别要求索取普通赔偿500万令吉和100万令吉、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以及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或其任何代理,重复发表有关的诽谤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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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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