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8夜骑少年被撞死案
女司机无罪释放

在电梯内,沈可婷(中)被记者询问是否有话想对死者家属说时,其代表律师在旁回应:不予置评。

(新山28日讯)轰动一时的“8夜骑少年被撞死案”今日下判,法庭裁定女司机无罪释放。

24岁的女司机沈可婷于今早近9时,在一名亲友的陪同下抵达新山推事庭聆听判决,神情淡定。



推事西蒂哈嘉基于沈可婷在事发时有系上安全带、没有超速、没有使用手机,而且也有使用公路的权利、视野受大树阻扰,以及脚车骑士没穿上反光外套和戴上头盔等理由,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并归还驾照和1万令吉保释金。

归还驾照保释金

西蒂哈嘉说,她是根据46名证人供证及214个物证,而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证据,我尝试问自己是否应将被告定罪,我的答案是‘不’,所以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沈可婷闻判后步出法庭,记者试图询问她是否有话要对死者家属说时,其代表律师则回应不愿置评。



沈可婷是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约3时20分,取道新山内环公路返回士姑来皇后花园住家途中,在靠近马慕迪亚回教墓地旁的路段,撞向一群正在路上骑着改装脚车的少年,造成8名少年骑士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2年至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至不超过2万令吉。

沈可婷面控时,针对上述控状表明不认罪。

8名死者分别是莫哈末阿兹烈(14岁)、莫哈末沙鲁(14岁)、莫哈末菲道斯(16岁)、法巫占(13岁)、莫哈末阿兹哈(16岁)、莫哈末哈利德(14岁)、莫哈末沙鲁尼占(14岁),以及哈察(16岁)。

这宗案件两年前发生,当时多名少年在道路上骑蚊型脚车,被沈可婷驾驶的轿车撞上。(档案照)

没穿反光外套戴头盔骑士危险改装为飙车

西蒂哈嘉指出,根据调查小组到事发现场验证后的描述,指事发路段是小斜坡,虽有路灯照明,但路旁有大树遮挡,限制了驾驶者的视野。

她续说,当时蚊型脚车队聚集在左侧,准备在车道上比赛飙脚车,而脚车骑士早前也将脚车进行危险改装,不仅拆下煞车器,还将手把调低至与座位同样的高度,同时没有为自己配戴安全设备,例如穿上反光外套和戴上头盔。

“加上事发时间在凌晨3时许,驾驶者无法预测前方会有脚车骑士行驶在道路上。”

西蒂哈嘉说,蚊型脚车横行是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警方必须向违例骑士采取对付行动,包括充公脚车。

她希望警方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42条文(LN 166/59),向违规使用蚊型脚车者开出罚单。

“同时也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2条文,充公那些蚊型脚车。”

她说,蚊型脚车在事发地点出没,是许多经常使用该道路的驾驶者都知道的,而且也提出了投诉。不过很少使用该路段的驾驶者并不知道。

西蒂哈嘉也借此提醒所有父母,若疏于照顾孩子,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53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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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36人涉飙摩托车 警发168传票

(怡保23日讯)霹雳警方联合多个执法单位取缔飙车族,共有136名涉及非法飙车的摩托车骑士和围观者被带回警局,当中包括一名12岁孩童和22名中学生。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说,霹雳州交通调查和执法组(JSPT)、国家反毒机构(AADK)和霹雳州环境局登等数个执法单位,于昨日下午3时在怡保美露拉也路来往打昔佳邦利雅路的路段,展开取缔道路流氓的行动。

他昨晚在斗华新村警局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被逮捕的136人年龄介于12岁至45岁,其中12岁的孩童是非法飙车的观众之一。

“其中有22人为中五学生,即将在本月开始参加大马教育文凭考试。”

阿兹兹指警方已指示学校联络官致电校方和家长,以提醒他们劝告孩子不要参与非法飙车活动。

他表示,警方在行动中扣查了101辆摩托车,其中20辆因违例而被充公。

阿兹兹说,一名伍长在拦截非法飙车的摩托车时被撞及,因此蒙受轻伤。

“两名年龄20余岁的男子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鲁莽及危险驾驶)条文下被扣留助查。”

他说,在被逮捕者中,有2名20余岁男子因尿检结果对冰毒呈阳性反应,遭警方逮捕。

他透露,警方在取缔行动中共发出168张传票,其中以无照驾驶的情况最为严重。

“此外,环境局也针对发出噪音的摩托车开出11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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