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Grab优步违竞争法    
被新加坡罚3900万

(新加坡24日讯)针对私召车业者Grab收购优步案,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最终裁定这项交易确实违反新加坡竞争法,将对这两家业者施以总值1300多万元(约3900万令吉)的罚款。

根据《联合早报》,私召车业者Grab是在今年3月26日,宣布收购优步的东南亚业务,竞消委随后指出,有理由怀疑这项交易违反新加坡竞争法,要求它们暂时不得整合在新加坡的业务,并发出临时措施指示建议。



竞消委今早召开记者会时宣布,优步需缴交658万2055元的罚款(约1974.6万令吉),Grab则需缴交641万9647元的罚款(约2632万令吉),总值1300万1702元(3900.51万令吉)。

Grab:合并后没涨价

针对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将裁定Grab和Uber两家业者触犯竞争法,Grab回应说,很高兴竞消会完成了调查,也没有要求两家撤回合并交易。

Grab新加坡业务总经理林克捷在今早(24日)的声明中说:“Grab是在法律权限内完成了合并交易,我们坚持不是故意或在忽略的情况下违反竞争法。”

他指出,Grab致力于提供公平的定价,并没有在合并交易后涨价。



“Grab会继续保持交易前的定价模式、定价政策和司机的佣金。我们也会每个星期把数据交给竞消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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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新加坡永久居民涉洗钱未被捕 警称未接中国捉人要求

(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没有逮捕中国籍新加坡永久居民闫振兴(音译),是因为中国当局没有要求新加坡这样做。

闫振兴(40多岁)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他在2日与家人从新加坡坐船到峇淡岛度假,在渡轮码头遭印尼移民局扣留。

印尼移民监督和执法局局长尤尔迪5日在记者会上说,闫振兴因为涉及中国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约1800万美元(约
7959.7万令吉)的洗钱活动,遭中国政府通缉。

尤尔迪补充说,印尼当局是因为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才采取行动逮捕他,将把他移交给在雅加达的国际刑警组织。

新加坡警方和移民与关卡局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当局知道国际刑警组织对闫振兴发出红色通缉令。不过,根据新加坡法律,该红色通缉令“并不赋予警方逮捕被外国司法管辖区通缉的逃犯的权力”。

“警方只能根据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捉人,但是中国当局没向我们要求协助。”

当局补充说,闫振兴获得永久居民身分时,国际刑警组织尚未向他发出红色通缉令。

彭博社查询发现,闫振兴自2015年以来拥有一家公司Raising,经营电子零部件批发和承包装修,曾在中国广东省和菲律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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