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IT职员被控谋杀
高庭允提司法挑战

(吉隆坡19日讯)一名资讯科技职员去年在南北大道车祸冲突闹出人命的案件中被控谋杀,高庭今日允准他就本身所面对的谋杀控状提出司法挑战。

被告姚维良(译音)的辩护律师黄朱强在庭讯后对记者说,法官拿督斯里玛丽雅娜在聆听申请人和答辩人的陈词后,发出准令予其当事人,以就其控状提出司法复核。



检讨总检长程序不当

“我的当事人在被控时,没有化验报告、没有解剖报告、没有鉴证报告,什么都没有。他被提控,却没有检长发出的同意书以进行提控。现在,我们要检讨总检察长在这方面的程序不当,因为这类情况在推事庭层出不穷。

“我的当事人是于去年8月22日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上加影推事庭,但检长是在前一天才同意提控,过后此案在同年12月9日移交莎阿南法庭。”

黄朱强补充,法庭定于3月4日进行案件管理。

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代表在这项司法复核申请中,被列为答辩人的总检察长。



今年42岁的姚维良在申请中要求法庭宣判,总检察长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77A(1)条文下,将一宗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同意书存有恶意,并寻求庭令,以撤销他所面对的谋杀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8月10日下午1时至下午2时之间,在南北大道(吉隆坡-芙蓉)第293.6公里处,谋杀29岁的赛莫哈末丹尼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强制处死。

据报道,警方调查发现,死者的车撞到被告车尾后,双方在靠近万宜新镇的岔路停车吵架;有民众见状也停车劝架,但死者相信心有不甘,持棒球棍猛砸被告轿车车头,导致被告情急下踩油门撞到死者,令他伤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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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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