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管控令第71天】控制人流 纠正问题 商场做好防疫免被停业

报道:吴馨仪

(居銮27日讯)近期购物广场因为人流量涌入,违反卫生局标准作业程序被令停业的消息,时有所闻,这种突发情况影响租户及消费者,为此广场与购物中心管理层皆设法做好防疫程序,避免防疫疏漏。

近期被柔州卫生局勒令暂停营业一天的购物广场,包括居銮地王广场和新山地不老永旺广场等,管理层在当局提醒需更好控制人流与社交距离后及时纠正问题,很快获准恢复营业,相关防疫标准作业程序更加完善。

地王广场管理委员会主席陈清瑞今日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该广场原有10多个出入口,如今全部关闭,只开放大门供出入。

“管理层上周也购置探温摄像仪器,能更快速的为进入广场者进行体温筛查。”

他说,该会根据标准作业程序行事,一旦发现在广场内的人流量太多,就会暂时停止让人们进入。

“委员会的成员也一直在做宣导工作,提醒商户们注意本身店里的人流量,同时与顾客保持安全距离。”

他补充,广场内每半小时也会有广播,提醒大家注意保持距离和卫生。

他表示,该会致力让商业与健康达到一个平衡点,而只有获得商户和民众的通力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果。

郑振贤:员工顾客融入新常态

古来帝大百货购物中心开设至今已有20年,董事经理郑振贤受询时分享该中心所采取的标准作业程序,在员工与顾客配合下,大家已经习惯与融入防疫措施。

他表示,该中心严格遵守卫生局的标准作业程序,目前只开放一个大门,并设立柜台,为所有进入中心内的人士检测体温。

他透露,柔州卫生局是根据购物中心和广场的规模,来规定同一时间在内部的顾客人数。

“帝大百货购物中心一次只允许10多名顾客进入。”

他说,标准作业程序执行至今尚算顺利,工作人员和顾客都习惯了这个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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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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