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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安全理事会:没列禁令名单行业 MCO期允守SOP营业

(芙蓉21日讯)森州安全理事会厘清争议,只要不在禁止营业的行业名单内,都可在行动管控令(MCO)期间,遵守标准作业程序下营业。

森美兰行政议员张聒翔表示,由森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主持的森州安全理事会会议今日议决,禁止营业的行业如夜市、服装店、理发店、水疗中心、按摩院、各类补习班或兴趣班、酒吧夜店等,明文规定于行动管控令期间不能营业,不在列内的行业则可以营业。

他表示,这意味着昨日出现风波的家具店可恢复营业。

他是于今日出席森州安全理事会会议后,在其办公室召开记者会时,做出有关宣布。

他强调,今次实行的管控令是不影响大部分经济活动的情况下实行的禁令,而家具店不涉及肢体接触及不会出现庞大人流,理应是可以营业,因此今日的会议中森州贸消局负责人坚持这一点,因此森州安全理事会作出有关决定。

同时,他说,会议中通过将向国家安全理事会建议在农历新年前1至2个星期允许服装店在更严谨的标准作业程序下做生意,惟一切交给该会决定。

他也表示,森州明日将进入行动管控令,警方告知,州内将由原有的20个路障增加至28个路障,而路障不一定会在州际或县际之间,而是在特定区域,呼吁市民遵守指示,不要擅自跨州跨县。

张聒翔披露,不排除未来出现冠病确诊者强制送到隔离中心治疗,或确诊者被指示留在家隔离并监督病情。

“刚才我们召开的会议,有很多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因疫情而被迫居家隔离,采用线上会议方式,透过视频看到他们带着隔离的手环仍必须执行任务,我对森州疫情升温感到忧虑。”

他表示,森州政府及行政体系不会崩溃,但部分部门的运作会受影响,希望市民能遵守指示,无事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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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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