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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琪清:添购电脑设备 36万拨龙城9校

(芙蓉22日讯)由于教育部给予学校添购电脑的拨款仅作为电脑室用途,因此在办公室电脑设备陈旧及不断出现故障下,校方只好通过国会议员拨款购买,以进行校务行政工作用途。

亚沙国会议员谢琪清今年在龙城州选区的9间各源流学校,总共拨出36万令吉的发展拨款,予校方进行添购电脑设备。

谢琪清今日移交4万零551令吉的支票予拉杭新村华小,以作为购买电脑设备,其中包括8台桌面电脑、2台手提电脑、7台打印机及4台放映机。

出席者有龙城州议员古纳、该校董事长林福兴、家协主席黎明慧、校友会主席邓金強、永久赞助人主席林金华、校长吴春兰及拉杭新村村长刘秋兴、

谢琪清说,由于校方需要电脑,因此年头申请,可是今年牵涉到电器的拨款需要耗时申请。

他说,电器,尤其是电脑的寿命不长,而且配备也不断提升,因此随着此次的添购,该校至少几年内不会面对器材的问题。

他披露,拨款给予该校添购的电脑,也包括作为明年开设的特殊班用途,并希望可以提升该校现有的设备。

他说,在亚沙选区内,目前有超过一半的学校,大概30多所获得发展拨款,其中是提升设备器材。

他也说,龙城州选属下的3间华小(拉杭新村、双溪沙叻及绿峰岭)、3间国小、2间国中及1间中六学院,总共获得36万令吉的拨款添购电脑。

校长吴春兰披露,该校办公室、图书馆等的电脑都已使用10年以上,这几年更是经常出现故障及送修。

她说,办公室电脑出现故障时,书记无法进行输入及行政工作,而副校长也只能用自己的手提电脑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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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焚化炉兴建被告诽谤 谢琪清胜诉 起诉方须付堂费

(芙蓉21日讯)亚沙国会议员谢琪清为民请命发动签名运动,阻止拟在芙蓉达城科技谷兴建焚化炉的计划而被起诉诽谤案,司法专员莫哈末哈达尔表示,由于起诉方无法证明谢琪清的言论具有诽谤性,因此拒绝这项诉讼,起诉方须承担5万令吉堂费。

谢琪清目前在中国北京,其代表律师李凯业今日在律师事务所,以线上方式参与法庭裁决后,召开记者会宣布裁决结果。

李凯业说,法庭今日驳回起诉方提出的诉讼,并下令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

他披露,以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与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诽谤案为例,向法庭要求判起诉方承担10万令吉的堂费。

他说,林冠英与慕尤丁的案件仅有3项声明,而谢琪清诽谤案则有14项声明,因此要起诉方承担10万令吉堂费是合理的。

“作为答辩方,我们做了多达60多页的陈词,对方则做了多达160多页的陈词,加上对方还举出65宗案例,这些都需要我们的时间和成本一一审阅。”

“11月20日(昨日)是谢琪清的生日,相信今日的胜诉是给予他最好的生日礼物。”

今日参与裁决的尚有谢琪清律师团的两名律师王宗明及梁汇颐,起诉方也有3名代表律师。

身在北京等待判决结果的谢琪清,稍后也在脸书发帖文感谢,自案件开始便全程负责的代表律师李凯业,并赞扬其在处理案件中展现出的专注及敬业精神。

谢琪清也感慨,这起长达三年的诉讼终于在今日画上句点,同时有关判决也是对他而言最有意义的生日礼物。

2021年4月,谢琪清为民请命发动签名运动,阻止拟在芙蓉达城科技谷兴建焚化炉的计划,并在时隔2个月后,SPM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指谢琪清的言论存诽谤成分而提出民事诉讼。

起诉方于2021年7月20日入禀法庭,向谢琪清索偿1000万令吉普通赔偿,500万令吉的惩罚性赔偿,以及500万令吉的加重性赔偿。

同时,也要求谢琪清在中、英、马、淡报障刊登三天的道歉启示,以及在其脸书刊登道歉启示,并且禁止谢琪清针对焚化炉课题发言。

案件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及21日、7月29日及30日、8月14日及15日、以及9月2日,进行了总共7天的审讯。

辩方总共传召了5名证人,其中包括谢琪清本人,森州行政议员张聒翔、两名前市议员莫哈末扎基(公正党)、诺依斯干达(诚信党)、以及对方的工程师张志远;控诉方则传召3名证人,包括公司董事西华古马、以及两位来自芙蓉新城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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