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上台如过鬼门关/周若鹏

香港Mirror演唱会意外在视频上看尚且触目惊心,现场观众更饱受惊吓。惊吓以后的愤怒是有理的,这些情绪需要出口,很自然的就想揪出负责单位。

很久以前林子祥办过一场演唱会,我不在现场,只看到一段录影,他说他不太会讲话,唱歌就好,一口气唱了多首歌。就算在那个年代,纯演唱表演也是异数,若观众只求听觉享受,那么留在家里听音响就好,高价买票入场当然要更嗨的视觉盛宴。如今演唱会“演”重于“唱”,这里升降台那边旋转门,加个火圈就堪比马戏团了。

舞者多,工作人员多,设备多,道具多,花样多,变数也就几何级数地增加。走错一个位置就可能踩空,一根电线耗损就可能起火——此次肇事关键只是一条维系屏幕的钢索。按理说应该负责的单位是很清楚了,但承包商并未主动道歉承担 ,难怪网民群起而攻。

承认疏忽须担重责

认错实在太难了,几年前在我国的988台庆活动也发生过意外,排练时舞台崩坏,好几个艺人跌伤。舞台是谁提供的呢?谁负责检查呢?但同样的没人主动承担,电台也没敢追究场地,大家“侧侧膊”就算。那次意外后几个元老级DJ相继离职,你猜和主办方没担当有关吗?

道歉这么难主要是因为有人受伤,如果某方主动承认疏忽,接下来搞不好必须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届时或被逼赔偿,万一保险赔额不足,财务损失难以预计。

所以,相关单位宁可忍受千夫所指也不愿贸然认错,要嘛一直等到调查结果出来赖不掉了,或等到事件不了了之。虽可鄙,但不难理解。

往后要怎么避免意外呢?舞台是在短时间内搭建起来一次性使用的,出错几率很高。确保设备安全本是承包商的责任,但自己检查自己的工作往往有盲点。比如那条钢索吧,也许向来都这么用的,从没出事,又怎会想到会发生金属疲劳呢?

表演主办单位除了主承包商外,应另雇第三方负责全面检查。比较容易发现疏漏,减少意外。然而这难免会增加成本,主办方愿意吗?如果不愿,那么政府或须介入了。

除伤者和家属外,还有一组人承受很大的心灵创伤,那就是表演和制作团队,多月筹备和排练刹那间付诸流水。舞台意外频生,那是这个行业做事的方法出了毛病,希望业内人士正视,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反应

 

灼见

为狗狗绝育吗?/周若鹏

最近我公司组团到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的动物绝育运动当义工,这运动有一听就忘不了的国文名称:Potong Royong。每多一个人参与,就提升些许运动的可见度,若不是因为公司参加,我还不认识有这个成立于1958年的非营利组织,也不知道绝育原来对家犬利多于弊。

为“浪浪”(刚学会的流浪犬别称)绝育可控制数量;对家犬来说,绝育后可减低雄性的攻击倾向,减少撒尿标记地盘的行为,为狗主减轻头疼;更重要的是,绝育还可预防睾丸癌。但是,我一直很抗拒绝育这件事。

我因故无法当义工,太太则亲到现场帮忙;她传给我看“手术”录影,我真看不了啊!只是想象都觉得痛,把“蛋蛋”剪掉对男人来说太恐怖了,一觉醒来就变公公?我这么想当然不对,绝育过程人道且无痛,狗狗作为一只动物是不知道自己“变了”的。

我承认我是把狗当人来看了,觉得天生给狗狗完整的身体,不应取走它哪一部分。这么想也许是有问题的,狗狗并不是人,我是把我的价值观加诸于它身上而已。我觉得家犬不应被阉割,那是我作为人类的想法,是个人选择,狗狗本身并没有想法;如果狗主不是我,就会有不同的对待。

动物的权益是人赋予的,它们自己不知道,也不可能争取。谈动物权益之前,人类的权益永远走在前面。动物福利法令禁止虐待,但市议会却有权射杀浪浪以控制数量。动物拯救不了自己,要靠公众,以及像SPCA如此善心的组织。

领养代替购买

SPCA主张领养代替购买,10年来为2000多只浪浪找到新家,功德无量。若想养狗又对品种没特别要求,可考虑领养,减轻SPCA的营运压力。但说到底领养抑或购买也是个人选择,就像吃荤吃素,素食者总不成道德绑架荤食者。

无论如何,我的旧思维多少动摇了,也许为了狗狗长命百岁,我会让他绝育。如果你也是狗主,不妨考虑一下参加下次的Potong Royong,又或者在金钱上捐助SPCA。我甚至有在考虑,要不要是给家里狗狗多添一个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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