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都是“政治献金”惹的祸/游侠

最近我国法庭很热闹,各党派政客们都忙着为自己解套,可预期律师楼生意将一片兴隆。这部豪华金装法庭剧正在上演,其剧情精彩程度不输给任何一部热卖中的电影,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我国多位著名政治人物纷纷卷入“贪污”疑云,其中最令人哗然及津津乐道的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案件,他先收取商人陈英文100万令吉,获判无罪,接下来被发现收取商人丹斯里蔡景康200万令吉,原本被判有罪,需坐牢12个月和罚款200万令吉,后来上诉得直,获判无罪释放。前者是因为控方撤销控状,后者则是上诉庭认为那200万令吉是“政治献金”,不构成贪污罪行,因此改判无罪释放。

目前法庭审理中的案件令人触目的,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洗钱案的终极上诉,他在2015年被揭发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超过26.7亿令吉转入他的私人户头,1MDB更背负420亿债务,其中30亿美元为政府担保债券,尚未包括美国司法部指控刘特佐及其同谋盗用1MBD资金超过46亿美元。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等法庭下判纳吉7项控状全部罪成,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亿1000万令吉,如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增加5年徒刑代替。

令人吊诡的是,就在上诉庭开庭前(4月20日),突然冒出移居外国多年亲巫统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在他主持的网络媒体“今日大马”爆料,SRC案承审法官拿督纳兹兰(判决纳吉罪成的法官),在他未当高庭法官前,担任马来亚银行法律顾问时,曾接受刘特佐贿赂100多万令吉,并存入自己户头。反贪会在4月23日开档调查,时至今日尚无定论(此事意外引发“干预司法”之争)。如果是事实,案件就有机会重审,有机会把案情逆转为一般政治献金案处理。

高官政客牵连

林冠英涉嫌的海底隧道案,被指向承包商要求10%回扣,并接受承包商提供现金。

在法庭审理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贪案时,控方证人UKSB(UltraKinara)公司,一家承包代发外国人来马签证的公司,其出庭代表供证时指出该公司(2014-2018)每月均付阿末扎希63万令吉,后来更增加到165万令吉。

根据该公司这本账簿(555账簿)更意外扯出多位高官政客都曾受金钱“馈赠”牵连其中,里面有丹斯里慕尤丁(前首相、前副首相及内政部前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外交部前部长)、凯利(青年与体育部前部长、科学、工艺及革新部前部长),拿督斯里理查马力肯(青年与体育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阿尼法阿曼(外交部前部长)及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乡村与区域发展部前部长、沙巴州前首席部长),涉及的款项都是数百万令吉以上。

这些金钱究竟是贿赂金呢?还是政治献金?

“升官”等同“发财”

我国目前尚无立法管控政治献金,政治人物多年来均利用政治献金上下其手,中饱私囊。1954年“选举罪行法”,只是对付一般竞选期间的违法事件,如阻止他人投票、投票站范围内拉票行为、竞选活动的一些规范等等,诸如此类。1966年“社团法令”明文规定,各政党或社团均必须提呈年度审计财报,但无需透露捐款来源。这些过时的条款已经无法跟上精英政客们的头脑,在马来西亚“升官”就等同“发财”。

马来西亚是世界上少数拥有“政治商业”的国家,就是政党拥有企业集团,它延申成为朋党利益集团,利用政治政策的便利,大量搜刮国家与人民的财富占为己有。当政治献金肆意流窜,加上政治腐败将导致民主制度崩溃,拥有权势者将掌控国家一切。

立法控管政治献金,知易行难!

民主制度本来就是一场涉及数目庞大的金钱游戏,各方人马都用尽办法在这场游戏中各取所需,无论是执政党或在野党背后都有他们的“金主”支持者,尤其是在野党的“金主”,他们倾向于不愿公开身分,以免日后惹上麻烦,如果管控政治献金法案通过,势必全部细节都必须摊在阳光底下,无可避免的在野党资金来源必定减少,试问有谁会支持立法管控政治献金来断绝自己的财路?

大选的脚步近了,各种符合“民意”的宣言将陆续出台,他们要的是你手中的那张选票,确保他们能升官发财,而人民幸福与国家发展,则被视若无睹。

唯有明确规定监控政治献金,加重刑罚对付涉贪者,这个国家才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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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柯文哲保释金提高至955万 科技监控加脚镣

(台北30日讯)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政治献金案起诉后以新台币3000万元(约409万令吉)交保。

检方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发回,台北地院29日重开羁押庭,检察官力主续押,柯否认犯罪还称要辞党主席、办党务交接,辩护人表示案已起诉无羁押必要,合议庭裁定柯文哲加保至7000万元(下同,约955万令吉)。

重开羁押庭的被告包括柯文哲、以4000万元交保的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以1500万交保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以1000万元交保的柯前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4人分由合议庭审判长江俊彦、受命法官许芳瑜、陪席法官杨世贤分庭审问。

台湾《联合报》报道,合议庭29日那天也裁定提高另外3名被告的保释金,分别是沈庆京加保至1亿元、应晓薇至3000万元、李文宗至2000万元。柯等4名被告全部限制住居、全部科技监控,不得与证人有所接触,筹措保金的时间到30日(星期一)下午5时(大马时间相同)。针对新裁定,台北地检署表示,收到裁定书再决定是否抗告。

柯文哲、沈庆京、应晓薇、李文宗羁押庭中都否认犯罪。柯表示,他接下来还有好几起官司要面对、要出庭,所以要辞掉党主席,须时约1个星期,如果不辞主席整个党务都运作不了,因此党务“须请黄国昌帮忙”。

柯文哲反驳检察官指控他交保即会勾串证人,表示“要串证找镜新闻即可”。他说,随行秘书“橘子”许芷瑜只是个“爱玩的小朋友”,不是媒体口中的“地下党主席”,许之前常去日本短期留学10多次,“也是他要她出国”。

柯文哲说,他的手机与许芷瑜的通讯内容都没有删,可以去查一查,检方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教唆对方去日本不回台吗?而检方所提字条“晶华orange出国”是过度解读,“许去日本不归与我无关,她返台我也不知”。

柯表示,他在9月时写信表明要辞任党主席,不过信件一直被检察官卡着,只好再请律师帮忙声请解除禁止通信的禁令。他说,除了办理党务交接,他还要对“小草”(民众党支持者)解释,否则整个民众党就会完蛋,强调绝对不是“假辞职”。

审判长江俊彦询问柯文哲“采用科技监控上脚镣,或者在家装居家读取器可否接受”。对此柯答称,他要到新竹探视及照顾父亲,“上电子脚镣、睡前定期定点拍照都配合”。

江俊彦说,他审案并没有所谓政治考量,不过,柯文哲是否辞任民众党主席,确实是审酌是否羁押的考量,如果后来发现柯未如庭中所述,仍有可能成为再羁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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