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射杀一只流浪狗/周若鹏

那场请愿活动只来了两人,在勿述县议会门口;一人是动物关爱人士Sue Ann,另一人是其伙伴,老远从吉隆坡而来。请愿标语是“为Kopi,齐声更响”,Kopi是一只被县议会射杀的流浪犬。

大家之所以关注Kopi,是因为早前它逗小猫玩的视频在社媒广传。那无疑是很可爱的一幕,猫狗素来水火不容,狗儿居然没有伤害小猫,多温馨。后来它死了,网民纷纷谴责县议会,制作许多悼念狗儿的短视频,要为他“讨公道”。公道?

每个人的公道都不一样。你仅凭视频认识了那一分钟的Kopi,觉得县议会错杀了一只善良的狗儿;但从另一角度来看,勿述县议会主席莫哈末苏克里说他们照标准作业程序行事,符合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30条。我从我的角度去读了法令,符合不符合真的还是人类说了算。

简单来说,只有几种情况可杀害动物:伤人,为救人无可厚非;病入膏肓,要减其痛苦。接下来的两条也许会让人不安了:供人类食用,或在教学、研究和实验结束后,在动物福利委员会批准下可杀之。

法律很直白地阐明,动物的生命只为服务人类。

县议会用作盾牌的条文,应是“控管动物数量”,此段相当模糊,什么数量如何控管,当然是县议会说了算。

像Sue Ann这样的热心人士要追究标准作业程序细节、报警打官司当然可以,但试问谁会为愿意一只流浪犬花钱聘律师呢?

不花钱,那花点时间可以吗?比如说站出来参加请愿表态?要站出来,得有情绪驱动。网上的群情汹涌原来是错觉而已,绝大多数人仅隔着屏幕认识Kopi短短一分钟,从它和小猫玩耍到它死去,这事件充其量只像一部微电影。

和看电影一样,结束后心中或愤慨或忧伤,但这些情绪都在敲出一则留言、录制一段视频以后,宣泄殆尽,抛诸脑后,接下来网民只关心按赞几人、流量多寡,谁还有那功夫去请愿呢?

法律最大 以人为先

我和狗一起长大,少时和我最要好的一只是收养的流浪狗,名叫Smart。Kopi之死虽然揪心,但法律最大,以人为先,县议会最终必然免责。

之前它必也捕杀不少流浪狗,若不是因为Kopi曾在社媒疯传,它也将和其他流浪狗一样安静地成为一具尸体,一个统计数字。

此事最值得反思的是网路假象,多人议论未必代表真正关心,可能只像茶余饭后谈论网剧,讲完就散。

我们不能单靠社媒留言判断任何事,决策者尤其要当心,客观看待社媒讯息,多做过滤,比如说那场请愿活动若多做个报名的步骤 ,就可看清真心支持者有几。连填表也不愿意的人哪会站出来?

县议会并未开门,拒让请愿者进入,“齐声更响”,此后是否无声无息?

反应

 

东海岸

市会要求土地局寻地 设文冬流浪狗收容所

(文冬2日讯)文冬市议会将要求土地局物色一块地段,作为设立文冬流浪狗收容中心的可行性。

马华文冬区会主席拿督简民发市议员今日发表文告说,在最近的一次市议会会议,他向当局倡议与民间组织合作解决流浪狗问题,此事获得市议会主席拿督鲁斯三苏同意与支持。

简民发指出,文冬市议会曾讨论市内流浪狗繁殖与乱窜的问题,也有人提出射杀的建议,结果导致他强烈反对,因为这会引发民怨,且不人道。

鼓励狗主申请狗牌

他说,此事后来获得文冬爱护动物协会及相关单位见面交流,而文冬市议会也把所草拟修改的管控流浪狗及准证标准条例与各单位讨论,共同处理及解决文冬流浪狗的问题。鲁斯三苏当天亲自主持会议。

简民发表示,他在会议上揭露有关 2015 动物福利法令第30项条例下,是有明文禁止随意射杀流浪狗,除非获得相关部门证实传染疾病。任何地方政府所设定的法令,都不能超越国会通过的法案。

他说,文冬市议会也计划落实推出方便民众的新政策,狗主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申请电子狗牌,省却繁文缛节,借此鼓励狗主踊跃申请狗牌,避免遭罚款,或爱狗在无法确认下被当野狗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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