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廖家慧失踪】逮捕非亲属关系5人 警查嫌犯掳人动机

古马(左三)指出,5名嫌犯与廖家慧没有任何亲属关系,警方尚在调查嫌犯的干案动机。(取自柔佛州警方脸书)
(新山23日讯)6岁女童廖家慧在失踪超过两天后,已于今日凌晨平安寻获,警方正在深入调查嫌犯掳人动机。
女童今日凌晨4时45分被警方寻获时完好无缺,没有任何表面伤痕,女童目前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
“截至目前,警方已逮捕5名本地男女嫌犯,这5人与廖家慧没有任何亲戚关系,双方也互不相识,警方尚在调查匪徒掳走女童的动机。”
柔佛州总警长古马证实,警方是在雪州峇冬加里的一家廉价酒店内寻获廖家慧,并当场逮捕一名31岁的本地男子协助调查。
他说,警方已一并扣查这名嫌犯的汽车,并将他带回柔州协助调查,预料将于今午带往法庭申请延长扣留。
古马今日上午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阐述廖家慧遭掳走一案时说,除了今早逮捕的男嫌犯,警方昨日已逮捕年龄介于28岁至55岁的2男2女助查,4人已于今早被带往新山法庭申请延扣4天助查。
惟无论如何,古马表示,嫌犯在掳走女童后,并未向家人索取赎金,而家属从事发至今,也不曾接获任何勒索电话。
“女童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检查,以确认她是否有其他伤势。”
他说,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65条文(非法禁锢)及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调查此案。
他强调,基于廖家慧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遭人掳走,过程中可能发生了肢体碰触等情况,因此警方须援引性侵儿童条文展开调查。
6岁的廖家慧是于20日晚上8时30分,在新山Eco Galleria举办的盆舞节活动上与家人失散,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并获得柔州大臣、众多国、州议员及网民通过社媒平台协助寻人,轰动国内外。
来电多属虚报
古马指出,警方查案期间,由于家属接到多不胜数的来电提供各种消息,令警方也跟着疲于奔命,到处去查证消息,结果发现多是虚报。
为此,他呼吁民众保持冷静,不要散播谣言,若警方发现有人企图扰乱家属的情绪或破坏社会安宁,警方将采取对付行动。
他说,案发时,女童的母亲与其他参与盆舞节的摊贩同业苦寻不获女童,警方接获投报后,已立即拉队到场展开调查,并陆续逮捕嫌犯。
“感谢各方的配合与协助,警方能找到廖家慧,主要是靠公众情报以及警方全体动员,才让警方得以在48小时内破案。”
惟古马也提醒,各方切勿对本案多加揣测,且让警方深入调查。
【女童廖家慧失踪】嫌犯明法庭面对15控状
(新山7日讯)涉嫌6岁女童失踪案的31岁男嫌犯,明天将分别新山和古来的法庭,面对15项控状,包括拐带儿童、秘密非法禁锢、拥有猥亵物品、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等。
柔佛州总警长古马今晚发文告指出,嫌犯将于8月8日分别在新山法庭及古来推事庭面控。
他说,警方向柔佛州副检察司办公室提呈了2份调查报告, 事关嫌犯在于今年7月20日在新山Eco Galleria掳走一名6岁女童,因此获准对嫌犯提出15项控状。
他促请民众尤其父母时刻监督孩子的活动和身心灵发展, 以及早发现儿童性侵罪案的发生,让干案者受到法律制裁。
他说,若有任何情报,可联系柔佛州警方热线(019-279 2095)或行动室联络号码 (07-221 2999)。
嫌犯是于7月23日凌晨4时45分许被捕后,被警方押至新山法庭申请延扣7天至7月29日,并于7月29日第二度被带往新山法庭获准延长扣留6天至本月4日期满,在同日再遭警方援引上述2项法律条文逮捕调查。警方随后在隔天(5日)将嫌犯押至古来法庭申请延扣令,获准延扣至本月10日。
古马在文告中列明的控状如下:
一、1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63(绑架)条文的控状,即绑架被合法监护的儿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及罚款;
二、1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46(秘密非法禁锢)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
三、7项触犯刑事法典第292 (拥有猥褻物品)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四、4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8(b)条文,即拥有、 收集及索取儿童色情照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15年及鞭笞不少过3下;
五、1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即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一旦罪成,可被 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六、1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a)(ii)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 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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