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爱尔兰少女诺拉案】警长:曾两度搜索伏尸地点无果

(芙蓉20日讯)“爱尔兰少女诺拉案验尸庭”,第22名证人一般行动部队(GOF)第四营警长何明杰(译音)披露,搜寻队曾两度到诺拉伏尸的地点进行搜索行动,惟当时并没有任何发现,6天后诺拉的遗体就在有关地点被人发现。

他表示,他于去年8月7日起组织一支搜寻队负责第五区及第六区,连续两天的搜寻工作没有找到任何死者的痕迹,而死者于6天后即13日就在第六区的范围内被人发现。

他说,发现死者的范围附近是野草丛,河岸地势较软,若有人经过时野草会有被踩踏的痕迹或留下脚印,因此搜寻队非常仔细观察草丛是否有类似痕迹。

第20名证人韩扎阿都拉尼副警监说,诺拉伏尸地点是轿车无法进入的地区,曾建议汝来警方联系空警以空运方式将尸体运出。

他表示,搜寻队专注较偏僻的地区,以寻访人类的脚印,搜寻队伍也受令在Dusun度假村寻人,基于夜晚在山里徒步面对艰难,队伍在该荒凉的路面行走搜索了3个夜晚,同时在林中寄宿,由8月10日至13日才出来。

他证实,搜寻队于13日才发现诺拉的尸体,当时他立即指示搜寻队前往当地;抵达后发现轿车无法进入,因此建议汝来警方传召空警使用空运将尸体运出。

第21名证人凯鲁警长说,他所率领的队伍接获指令,前往Dusun度假村的北部展开搜寻的羊肠小径,他所搜寻的地点包括川过偏僻林中的小溪。

第23名证人沙迪警长说,他在杜顺渡假村多条河流的溪边,发现诺拉的尸体。

上述3名证人都供说,他们各自搜索失踪时都没有任何诺位的线索。

此案验尸庭法官为麦莫娜,总检察署代表为伊斯干达,诺拉父母的代表律师为沙基威。

视频推荐:

反应

 

要闻

验尸庭裁决 爱尔兰少女死因没涉第三者

(芙蓉4日讯)爱尔兰少女诺拉死因验尸庭今日做出裁决,验尸庭法官麦莫娜表示,诺拉是不幸遇难,死因并没有涉及第三者。

她表示,根据验尸庭审讯、供证及证据显示,死者很可能独自一人离开度假村并迷失在废弃油棕园内,最终不幸死亡。

她说,没有证据证明诺拉死因是自然死亡、自杀或他杀;自己不能违反职责,在没有任何证据下推测或假定有第三者涉及此案。

她于芙蓉高庭就诺拉死因验尸庭做出有关判决。

验尸庭共传召48名证人,于去年8月24日起进行审讯,证人包括死者父母斯巴迪安及玛依嘉丝碧琳,最后一次审讯是去年12月10日。

爱尔兰少女诺拉(15岁)与家人在2018年8月3日,抵达芙蓉班台山展开两周的度假旅程,少女在8月4日宣告失踪,经过大规模搜寻行动,10天后被发现陈尸小溪附近。

死者有学习障碍,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死因不具刑事成分,致死原因证实肠道出血,与长时间没有进食及恐慌有关。

然而死者父母认为女儿的死涉及刑事成分,可能被人误导带离度假村,因此透过其代表律师S沙基威要求召开验尸庭。

验尸庭采用直播方式公开审讯,多名证人如死者父母、度假村业者基于身在国外,因此以视讯方式供证,而其他证人包括时任汝来警区主任马祖基、法医、消拯局成员、警犬队成员、义务加入搜寻队的登山队成员等。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