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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勋衔不受承认 “拿督” 陷两难

【窥探“拿督”那件事 (下篇)】


独家报道:黎添华

上个月,国内有多位 “拿督” 和他们的家人糗大了! 

刚过的3月份,警方侦破了一宗“假拿督”案,逮捕了3位疑是中间人的嫌犯外,也追查约120位人士。

这120 位人士因出席一项由3 人所办,据说是与授勋相关的盛宴,警方怀疑他们之中可能有一些人和中间人一样,获得印尼 “苏丹英德拉吉里”册封的“拿督”勋衔,有关勋衔不受我国政府承认。

这类 “拿督” 无疑是尴尬的,因为一旦继续对外使用这勋衔将很容易被执法当局盯上,随时面对坐牢罚款的刑罚,若不用,则顿时失去面子。 

无疑,当局正严正看待假拿督事件,而这些“受封人士”也一度陷入堪称人生中最两难的窘境。但真拿督可能也面对另一轮的尴尬中……

多方案对治假拿督 

坊间对受封人士的负面看法,基本上源于“假拿督”太多,以及一小部分真拿督的不堪德行成了诟病。 

针对假勋衔事件,大马联邦拿督理事会(MDPM)主席拿督阿瓦兰坦言, 这几乎不是我国的新鲜事,甚至已经存在多年。“所幸,近年来当局已开始在相关法令下采取必要措施去杜绝类似事件,如2017年政府就祭出了勋衔相关罪行法令(787法令)。” 

所谓“假勋衔”,即可分为“假拿督”及“不受承认的拿督”(Unrecognised Datuks) 两大类,其中“假拿督”指对外谎称自己拥有该勋衔,不受承认的拿督则指接受或对外使用不受我国承认的勋衔。 

两种“假勋衔”均可在787法令下被控。其中,第一宗在该法令下被提控的案件就发生在马六甲。 

由于“假拿督”太多,加上这些背景不好的“受封人士”不少都具有前科,甚至品德有问题,因此MDPM近年来接到许多的投诉,进而成立一个以理事拿督斯里张天赐及拿督山姆山申为主的小组,专门接收举报,并将之与警方分享。 

“目前当局捉得很紧,我们也和警方紧密配合,分享我们所获得的资讯及举报案件。” 

阿瓦兰鼓励民众善用查核受封人士的官方网站http://www.istiadat.gov.my,一旦发现当事人不在名单内,或名字与勋衔不符,可直接向警方举报。民众也可以向警方提供对方使用该勋衔的文件作为佐证。 

较早前,拿督山姆山申也表示,该直属首相署的网站已提升,简单、容易操作,只需要输入名字,便能很快地知道对方是否有勋衔。 

自重方能重拾尊重 

撇开假拿督不谈,近年来,许多受封人士确实因为在公共场合或网络上行为大暴走,而令人对所谓“拿督”侧目,形象一度直坠谷底。

阿瓦兰接受本报访问时坦言,受封人士其实也是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但身为一个受封人士是无法将勋衔从自己的身分上‘拿走’的,因此持有这份荣誉,就自然得承担一定的责任。 

询及他有什么话想对受封人士说,阿瓦兰语重心长地指出,“勋衔”是一份荣誉,不是特权,因此,受封人士应保护这份荣誉,同时也维护荣誉的庄严性,这更是对颁勋者,即最高统治者的一种尊重。 

“我们有责任去维护自己的勋衔及声誉,这也等同于保护授予我们勋衔的最高统治者的声誉。” 

组织采取方案

要如何重拾民众对“受封人士”的尊重,除了当事人本身自重,相关单位也做出了相应的步骤。 

阿瓦兰就表示,MDPM目前已收集了所有受封人士的资料库,而有关资料又由首相署礼仪部负责管理。不仅如此,该会也计划成立全国拿督登记处,向拥有真正拿督勋衔的人士发出认证。

据悉,这个建议中的全国组织,会在数月内成立。

此外,民众和媒体受促成为当局的耳目,例如自发性地上网查核有关人士的勋衔、或提供资料予警方。其次,对于受封人士,其审查过程和背景审查需要更加彻底,以确保只有那些有资格且没有刑事案件的人,被授予勋衔。 

另外,他也建议设立撤销犯罪人勋衔的机制。该会过去曾主张制定类似的法令,让在法庭被判罪成的受封人士,自动褫夺勋衔。对该组织而言,任何法庭宣判有罪而声名狼藉的人士,勋衔有必要被褫夺。 

“我认为,通过上述所有的策略,将会改善和恢复拿督的公众形象。” 

执法有待加强 

对拥有法律背景的评论员许文思来说,管制“假拿督”的法令刑罚已经很重,即便是真拿督作奸犯科,也有相应的刑事法典来惩罚,反之,最关键的是在于执法力度。 

他指出,现有的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787法令)里头提及,涵盖范围计有1)使用不受我国政府承认的勋衔; 2)假冒拥有勋衔;3)协助购买勋衔;4)贩卖或购买勋衔;5)贿赂以取得勋衔,以及任何涉及相关的行为,而各别罪行的刑罚也大不相同。 

其中,假冒拥有最高元首封赐的勋衔,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而涉嫌贩卖最高元首、州统治者或州元首的勋衔者,一旦罪成将面对更严重的刑罚,即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 

“我认为,目前法律都有了, 刑罚也不轻,就看执法单位是否能进一步加强力度。”许文思也点出,在相关法令的第17条文下清楚列明了,各州允许援引各自的州法律来惩治违例者。 

针对拿督滥用特权、撒野闹事等触犯法律的事,他表示,民众可以举报,并让有关人士在相关法令下被提控。 

询及过去政府官员或政治人物多数在退休才受封,如今好一些却一上位便可获颁勋衔,他认为这是当局的特权,因此不便置评。但他认为,要重拾民众对受封人士的尊重,执法单位、授勋单位、民众,甚至是勋衔人士本身都需要更加努力。 

需援引相应法令 

大马联邦拿督理事会(MDPM)理事拿督山姆山申指出,即便有相关法令,警方有必要援引符合时宜的法令来对治日益猖狂的“假拿督”行径。 

据悉,过去曾有假拿督诈骗100万令吉的案例,但嫌犯最终是在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用途)第414法令下,被罚款2500令吉。 

他表示,该会对警方采取积极执法行动表示认同,然而,援引适合法令,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目前,我国现时已有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用途)第414修正法令(A1525/2017第5条文)及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787条文)来对付相关人士。 

其中,在414修正法令下,嫌犯可被判处罚款2万令吉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至于在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下,罪犯则可被判监禁3年至最高20年,而若在有关法令第13(2)条文下面控,亦可被判处50万令吉罚款。” 

结语

尽管近代不少西方社会学者开始探讨勋衔制度对社会权力结构,以及阶级厉害关系的影响,但授勋制度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文化,它不仅是对有功人士的表扬,也能赋予人们更好的社会地位以发挥社会影响力,造福社会,它也鼓励人们为国家社会奉献。

勋衔稀有可贵、庄严神圣时,拥有真“拿督”等有勋衔的受封人士,才会受人敬仰爱戴。

至少,如今我国已跨出了护勋的一大步。 

重拾“拿督” 光环建议 

1)推荐与筛选制度要更严 
2)颁发数量上得把控得宜 
3)受封人士罪成自动褫夺勋衔 
4)民众受促自发性查核及举报假拿督 
5)成立全国性组织打造会员卡制度 
6)加强执法力度 

勋衔相关罪行 

1)使用不受承认的勋衔; 
2)假冒拥有勋衔; 
3)协助购买勋衔; 
4)贩卖或购买勋衔; 
5)贿赂取得勋衔,以及任何涉及相关的行为 

*注: 国外勋衔需要向最高统治者申请,获批后才能在国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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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彭苏丹表扬服务社会功绩 赐封叶玉梅拿督勋衔

(直凉4日讯)时任最高元首阿都拉陛下走访了叁娘善心老人院后,即谕令赐封院长叶玉梅D.I.M.P 拿督勋衔,作为她服务社会的一项肯定。

陛下在2023年9月22日带着彭亨州王室亲自走访叁娘善心老人院,亲眼看到叶玉梅免费收养各族弱势群体,即谕令王室赐封她为拿督,以表其服务社会的标青功绩。

叶玉梅1960年出生在雪州沙叻秀,1977年随着夫婿到直凉发展事业,夫妻同心,事业蒸蒸日上,育有5名孩子。

2003年时诞下幼女后叶玉梅即放下传统事业转向慈善工作,她献出一片地段,与大娘林玉禾及二娘李春英卷起袖子收留老人,开启了漫漫21年的慈善工作,成立叁娘善心老人院。

叶玉梅只是埋头干活,抬头看天,叁娘老人院当初只有7名老人,如今收纳了485名长者、残疾者及精神病患,扩充之后有洗肾中心、临终关怀中心、积善堂、弟子规中心、癌症自然疗法中心、护生园等。

她的口头禅是:“无论如何辛苦,叁娘老人院都会挪出床位,收留无家可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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