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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71天】防长:名人违SOP照捉

(布城27日讯)法律之下,没分“上等人”与“下等人”!

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重申,不论贫富,任何人士违反标准作业程序,将会受到对付。

他是受询及一些政界领袖、名人等在开斋节期间违反标准作业程序,例如没有贯彻社交距离等,政府是否分成“上等人”及“下等人”的标准作业程序时,这么回应。

在记者要求他“真诚的回答”时,他说:“我每次都很真诚及诚实地回答……标准作业程序是一样的,没有身分之间的分别。

“倘若你(记者)所指的事情(没有遵守标准作业程序)被警方获知,我们交由警方去执法,因为我也不知道是谁,事情在哪里发生。”

AKP也是公务员

针对教育部发出指示,要求学校行政人员及执行人员组成员(AKP),即学校书记今天(27日)起须回校办公一事,他说,政府首席秘书宣布政府机构恢复运作后,那么公务员就需照指示返回所属职场。

“AKP也是公务员,与教育部的书记一样,因此他们受促复工。”

230非法移民住方舱医院

依斯迈沙比里说,昨天已有230名非法移民进入马来西亚版的“方舱医院”隔离及接受治疗。

他说,方舱医院可容纳逾600 人。

他说,政府交由移民局去采取行动检举在建筑工地外居住的非法外劳。

“非法移民是非法进入我国,并没有合法准证,因此对他们而言根本没有标准作业程序,更甭说一间屋子内的居住人数。”

他在记者会上受询及政府如何揪出一些居住在工地外的非法外劳时这么说。

询及移民局3 所非法移民扣留中心出现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病例,倘若其他扣留中心也出现确诊病例,依斯迈指出,政府位于沙登农业博览馆(MAEPS )的“马来西亚版方舱医院”是专司负责隔离并治疗感染冠病的非法移民。

他说,倘若人数激增,吉隆坡中央医院及双溪毛糯医院也可容纳逾1400名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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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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