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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73天】慕尤丁:各细节考量 学校复课须做好SOP准备

(吉隆坡29日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指出,政府在宣布学校复课之前必须考量各项细节,并确保教育部已经为标准作业程序做好准备,包括要求教师对进入校园的学生检测体温的准备工作。

“我们必须确保教育部能够遵守学校实行防疫的标准作业程序,比如要健康检查、洗手、测量体温、这些工具是否已经准备好了?”

慕尤丁昨日通过面簿发布他在居家隔离期间与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及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医生的视讯会议视频。

慕尤丁说,复课之后,限制课室的学生人数也是考量的因素之一。据他了解,原本一间课室内有40位学生,课室也可以容纳40人,但如今学生人数受到限制。

“若一班有40名学生,必须分成两班为各别20人;距离方面,也不晓得如何。”

他表示,如果将一个班级的学生人数减少至15人,那肯定会涉及大量的班级,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分成上下午班来上课。

未决定学校复课日

他针对许多家长频频询问政府何时宣布复课的提问说,所有细节都必须在学校重开之前纳入考量范围,截至目前为止,政府尚未决定学校复课的日期,包括考试班在内。

“我认为在某个层面上,依据卫生部的观点、当所有人都认为可以处理、教师和学生能够遵循指南和按照指示的情况下, 这就是家长想知道的。”

教育部高级部长莫哈末拉兹博士日前指出,该部会在开学前给予14天通知,惟只限于中五及中六的学生上课。一旦学校宣布复课,每班人数将不超过20人。

慕尤丁早前在本月初通过电视直播宣布,政府将会根据卫生部的建议,在学校能够复课的两个星期前做出宣布,首阶段优先让所有涉及政府考试的大马教育文凭(SPM)、大马技职证书(SVM)、大马高级学校文凭(STPM)及大马高级宗教文凭(STAM)考试的学生恢复返校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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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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