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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纳吉庭上自辩 2264.9万支票非个人用途

(布城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供称,他在2013年8月签署并发出的5张支票,并非供个人用途。

他说,有关5笔款项,分别发放给巫统、巫统峇都交湾区部、两家公司和华社领袖丹斯里林顺平,支付共2264万9000令吉款项;这并非用于个人利益,有关款项也并非源于非法活动收益。

纳吉今日继续为被控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自辩。

高庭是于去年10月30日宣判纳吉在此案中所有25项控状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主控官卡马峇哈林副检察司今日就此案的第11至15项控状,交叉盘问纳吉。

根据这5项控状,纳吉被指在2013年8月2日至14日期间,使用从非法活动取得的收益,通过支票方式支付款项予巫统(2000万令吉)、巫统峇都交湾区部(10万令吉)、林顺平(24万6000令吉)、ORB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200万令吉)以及Semarak Konsortium Satu私人有限公司(30万3000令吉)。

在控方举证阶段,第48名控方证人武吉阿曼反洗黑钱刑事调查组副主任胡维铭助理总监供称,根据针对纳吉在大马回教银行尾号9694户头进行的调查和分析,纳吉在2013年8月通过签署5张支票,将源自于1MDB子公司,即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1MDB GIL)的2264万9000令吉非法资金发出。

辩方则主张,上述款项来自于时任沙地国王阿都拉的捐款,初衷是服务于政治和社区建设,造福全体大马人。

卡马峇哈林主张纳吉通过支付上述款项给予巫统和巫统峇都交湾区部,是为了提升本身当时作为巫统主席的形象,即能为巫统带来捐款,惟纳吉否认此事。

但纳吉同意卡马峇哈林所指,即他向林顺平支付24万6000令吉,是用于支付管理Ah Jib Gor脸书专页的AD Network。然而,他否认这是为了个人利益。

针对付给Orb Solutions的款项,纳吉供称,当时需要额外的平台传递政府的资讯,因为主流媒体平台无法覆盖所有的民众,以接收政府的资讯。

纳吉进一步指出,首相办公室有官员处理这方面的事务,但这并不足够,仍需要这类的额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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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25项涉1MDB洗钱案 纳吉完成26天自辩

(布城24日讯)被控25项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罪名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出庭自辩26天后,今天终于完成自辩,离开证人栏。

他于去年12月2日开始,因辩方第一证人的身分出庭供证,他先用16天宣读证词及接受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盘问,再用10天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沙菲依今日上午告知高庭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辩方打算传唤25名证人。对此,科林劳伦斯回应,他以为沙菲依此前说要传召的证人共有20人。

沙菲依指出,辩方打算传召数名律师上庭供证。

在沙菲依所列出的辩方证人名单中,包括前1MDB董事,该董事曾于2010年陪同纳吉与已故沙特国王阿都拉会面,这在纳吉的证词中占有重要地位。

此前,纳吉告诉法庭,他认为自己在企业领域经验不足,因为他是企业工作2年后就从政。

他坚称,尽管1MDB“受到许多负面报道”,但还是有“正面的部分”。

纳吉因25项涉及一马发展有限公司的洗黑钱指控接受审讯,控状指他涉及2011年2 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存入其AmBank户头的总额达22.8亿令吉1MDB资金。

法官于去年10月30日谕命纳吉对他面对的指控辩护,理由是控检已经建立表面证据。

本案定于2月10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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