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SRC上诉案终审】纳吉上诉失败 坐牢12年罚2亿

(布城23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裁决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原判,这意味着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联邦法院也维持纳吉定罪及坐牢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五司,是在今午4时06分左右开始宣读书面判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其他法官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拿督林添钻以及拿督扎比丁。

反应

 

言论

获释但不等同无罪的争议/江振鸿

经历了多次的“获释但不等同无罪”(DNAA)裁决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瑟里加博士日前在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失信案中,再次获判“获释但不等同无罪”(DNAA)裁决,因为总检察署未能依法提交相关文件。

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控罪,最近也因为总检察署撤回上诉,让上诉庭维持早前无罪释放的原判。

这些因为总检察署的“失误”而导致的裁决,难免让人有瓜田李下之嫌,因为掌管手握检控权的总检察署的总检察长,是由首相所推荐。

沙巴首长拿督斯里哈兹兹最近也表示,接受政治献金不违法,而政党和政治领袖若说没接受政治献金,那是说谎。

记得有多名前政治人物的涉贪案也被判无罪,因为他们在法院上成功证明相关资金来源是政治献金,而非行贿。

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来管制这些政治献金。

分拆总检长职权

分拆总检长职权,即把总检察长及检控官的权限区分开,让检控官一职由无党派的法律专才担任,在无需顾及政党政治利益的情况之下,领导一个拥有自主权和检控权的检控司,秉公办事,及要设立《政治献金法》来规范这些政治献金,其实都包含在希望联盟的竞选承诺内。

这两项竞选承诺,更是属于容易落实的低垂果实,因为要落实此承诺,既不用花费巨款,也没有任何既得利益者将被触犯,更不用顾及任何一方的感受,就算没有掌握足以修宪三分之二的执政门槛,也不难获得在野党的支持,因为这将让执政党“自废武功”,失去了掌握检控权的执政优势,而设立所谓的《政治献金法》,也会限制了执政党的资金来源,因为以常理度之,手握大权的执政党,更轻易获得政治献金。

只是想不通,团结政府已强势执政超过两年的今日,这两项承诺,却似乎仍只听楼梯响。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